〔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日本、瑞典、荷蘭牛肉開放進口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落實牛肉產品原產地標示,提供消費者正確資訊、維護民眾之權益,今年配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牛肉標示稽查專案」,優先至南市餐飲業者供應飲食場所牛排館、燒肉店、烤肉店、日式料理店等執行稽查。
衛生局表示,該專案將稽查店家是否以中文顯著標示所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或等同意義字樣;若有使用重組肉,查核菜單或其他供應飲食場所之明顯處是否以中文顯著標示「重組肉」、「組合肉」或等同之文字說明,並加註「熟食供應」或等同字義之醒語;並同時查核食品業者登錄資料正確性、營業場所衛生、廢棄物再利與回收商契約書、廢棄物處理紀錄表、產品責任險及是否有逾期食材等。
衛生局提醒業者,如牛肉原產地、組合肉等標示違反相關規定,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食品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食品添加物之管理,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上揭同法第8條規定),違反者經命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爰依同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若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無改善空間)。
衛生局表示,牛肉原產地及重組肉標示稽查已開始,3 月底稽查完畢後,該局會公告稽查結果,違規者將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