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只給3天 全國吊車尾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師會及民進黨市議員林宜瑾、國民黨市議員曾培雅今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南市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可申請天數僅3天,只比苗栗縣0天好,除雲林縣7天之外,其他縣市都16天,抨擊台南市政府對教師兼職行政人員不友善,難怪學校老師都不願意兼行政人員。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侯俊良指出,學校兼任行政老師平時加班為常態,許多老師都是犧牲休假到校加班,希望市府應落實去年議會的附帶決議,調為7天,明年度預算調為16天。
台南市教師會秘書長許又仁表示,市府對公部門的勞動條件如此漠視,何來以公平正義有效作為來維護受雇者的勞動人權?
市議員林宜瑾說,台南市學校行政人員最高限額只能申請3天,但台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不休假加班費可申請到7天,「一市兩制」的做法實在離譜。
曾培雅議員指出,市府同工不同酬是很嚴重的事,加班卻不支加班費更是不應該,其他縣市(特別是其他五都)最多都能支16天未休假加班費,因此再一次要求台南市政府能重視議會附帶決議,讓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有7天的未休假加班費。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由於可申請未休假加班費的學校行政人員約有4千多人,估算1天約支出8百萬元,人事費用可觀,今年預算去年通過,無法更改,明年會再視財政狀況通盤考量。台南市政府公務員屬公務預算,學校可請領對象的預算來源為基金,礙於財政現況,市府、學校可申請天數才會不同。

 

(圖說)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侯俊良(中)、台南市教師公會秘書長許又仁(左一)、市議員林宜瑾(左二)、曾培雅(右二)及陳怡珍助理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教育局重視學校行政人員的權益。(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