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加強寵物稽查活動 飼主莫心存僥倖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落實犬隻源頭管理,臺南市加強寵物稽查活動,稽查點除各公園等公共場所外,更擴大到各寵物業者,稽查內容除例行性查核寵物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情形外,今年更加入免絕育申報之查核,若飼主未替愛犬絕育且未完成申報者,可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8款規定處以5萬到25萬元罰鍰,動保處提醒飼主,寵物登記、施打狂犬病疫苗及家犬絕育已為飼養家犬法定基本飼主責任,切勿輕忽,以免受罰。

(圖說)動保處檢查員於小東公園稽查毛小孩寵物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情形。(記者鄭德政攝)
動保處表示,以往查核時沒人遛狗之公園,現在卻可查到數十隻家犬,顯示重視動物福利的飼主明顯增加,另稽查狗主大都已完成寵物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可見這幾年積極宣導已收成效,和以往查核人員總是要費盡唇舌,飼主卻刻意閃避的狀況大不相同。查核人員曾經在100年稽查時,碰到一女飼主未辦登記,當時礙於員警在場,勉強簽下勸導單,但態度強硬,以愛犬不會丟,打晶片會痛等理由,堅持不去辦登記;然而等勸導期一滿,動保檢查人員覆查時,卻發現該飼主在簽完勸導單隔天,即已完成登記,民眾受稽查時無需挑戰公權力。
動保處表示,稽查時常會發現,有些品種犬雖有晶片,晶片卻沒有登記資料,這是因為寵物業者售狗必需完成寵物登記是自106年11月修法(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項第6款規定),在此之前依法買賣之犬隻只需植入晶片,並不需完成登記;民眾買狗後,不知道或忘記有晶片要補辦登記,導致空有晶片,卻無協尋效果。這類品種犬在走失後,雖有晶片,下場和無晶片的狗一樣,飼主若未積極找尋,經公告無人認領,就會讓其他愛狗的人合法領養。動保處呼籲,如真要買狗,請記得到各寵物登記站確認晶片狀態,保障自己權益,以免憾事一再發生。


(圖說)警察會同動保處人員執行稽查寵物登記等作業。(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