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訂定「臺南市社會福利團體回收舊衣管理辦法」,核准271處合法設置的舊衣回收箱。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近期發現,有非法業者擅自設置舊衣回收箱供民眾回收舊衣,將全面清查通知移除,業者若未自行移除,則依規定移除銷毀。
(圖說)環保局近期發現,有非法業者擅自設置舊衣回收箱供民眾回收舊衣,將全面清查並通知移除(左邊違規,右邊合法)。(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局說,為維護市容整潔及合法設置舊衣回收箱單位的權益,將依管理辦法規定,在違規設置的舊衣回收箱張貼清理通知書,7日後業者若未清除,則將舊衣回收箱移至當地的清潔隊,存放15日後仍未領回者即依規定銷毀。
環保局表示,舊衣已列為資源回收項目,除可打包交給環保局資源回收車回收,101年訂定「臺南市社會福利團體回收舊衣管理辦法」,核准社福團體設立舊衣回收設施,讓民眾多一個回收管道可選擇。舊衣回收箱長度60至90公分,寬度50至75公分,高度150至180公分,正面下方須標示社福團體名稱、聯絡人、電話及核准文號、編號,左側或右側標示資源回收宣導標語、文字或圖樣。核准設置地點可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https://www.google.com/maps/d/viewer?mid=1hEIGb-eF27AL0TkBQaG8PNar-HU&ll=23.01860423507741%2C120.18620800000008&z=13查詢。
環保局指出,違規設置的舊衣回收箱不但造成髒亂影響市容,甚至危害交通安全。除全面清查移除,更籲請市民勿將舊衣投入非法設置的舊衣回收箱,以免助長違法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