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赫德森公司成員違反銀行法案件,查出赫德森公司梁姓台灣代表等十三人,涉嫌自九十六年七月起至一0七年五月間止,以投資外幣定存等方案,違法吸金逾二十六億多元,約有四百多人受害,經黃淑妤檢察官指揮台南市調查處等,執行搜索九處,全案計五人具保、二人在押,並依違反銀行法罪嫌提起公訴。
(圖說)檢方查扣赫德森公司及梁嫌四人名下財產及名牌精品皮包。(台南地檢署提供)
檢方指出,梁姓主嫌等十三人自九十六年七月間起在赫德森公司台灣辦事處、台中、台南及高雄辦公室等處,先由梁姓代表二人訓練業務員,再由業務員透過說明會或私下招攬等模式,對不特定人招攬投資HCB公司各項金融商品,均保證一年可領八%的利息,或十八個月即可獲利二十%,投資人的投資款項均依業務員指示,匯入HCB公司設於香港上海匯豐銀行(HSBC)英國倫敦牛津街分行等境外帳戶。投資期間的配息,則由前開境外帳戶匯予投資人,投資期滿後,投資人可申請將款項贖回或繼續投資任一前述金融商品。
赫德森公司業務員成功招攬客戶新增投資或續約投資商品,均可領到投資金額三至七%獎金;該名業務員上線則可領到0點二%至0點五%獎金;梁姓主嫌等人就台灣全部投資商品業績,均可領到一%獎金。經統計,梁姓主嫌等人自九十六年七月起至一0七年五月間止,招攬近四百位投資人加入上述各項投資方案,違法吸收資金約美金八0三萬七五五九元,折合新台幣約二十六億四一一二萬多元。
(圖說)檢方查扣赫德森公司及梁嫌四人名下財產及名牌精品皮件。(台南地檢署提供)
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接獲檢舉,指稱赫德森公司以HCB集團海外定存名義,提供美金、歐元、英鎊及人民幣等不同貨幣定存,對外吸收資金,經台南地檢署指派黃淑妤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調閱相關資料分析、蒐證,發現赫德森公司人員非法吸金款項,均直接匯往境外帳戶,自一0七年一月起開始有遲延返還到期本金、利息的情形,研判為該吸金集團有倒閉前兆。
(圖說)檢方查扣赫德森公司及梁嫌四人名下財產及名牌精品手錶,查扣總金額計一六00萬餘元。(台南地檢署提供)
檢方於一0七年三月七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台北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處高雄調查站等近一百名調查官,同步搜索赫德森公司高雄市、台南市、台中市、台北市的營業處所及梁姓代表等人住居所共九處,扣得大批業績資料、投資契約、投資方案文宣等文件,並傳喚梁姓成員及該公司主要幹部及部分投資人,經訊問後其中五人交保,梁姓代表等二人經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同時聲請查扣赫德森公司及梁嫌四人名下財產及名牌精品,查扣總金額計一六00萬餘元。
檢方認為,梁嫌等十三人所為,均係違反銀行法,偵查終結依法起訴,檢方將兩位在押梁姓主嫌移審,仍由台南地院法官訊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