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農保留農地    陳亭妃籲農委會修改辦法解套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農委會推廣「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9年來,針對單獨老農年逾65歲、具15年農保資格,可將擁有的農地全部出租,不必保留1分地以符農保資格,此一情況卻未能擴及仍有配偶的老農,導致夫婦為了維持農保資格,在出租農地給代耕業者時,須保留2分面積以符農保條件,衍生不少問題。立委陳亭妃2日邀農委會官員與代耕業者座談。陳亭妃表示,年底農保審查法上路,主管官署將由內政部移轉農委會,宜一併在辦法中修改,讓基層農保承辦人員有所遵循,也替老農們解套。
立委陳亭妃邀農委會官員與業者2日在鹽水區大豐里南天宮舉行座談會,農委會農民福利科長王東良、農糧署南區分署長姚志旺、農耕業者魏明傑等數十人出席,就推行9年來一直困擾農民的農保問題提出商討。
陳亭妃委員指出,已由「小地主大佃農」改為「小地主大專業農」的政策中,針對擁有土地的單獨老農規定年逾65歲、具15年農保資格,不必保留農地,直接認定具有農保資格,可以全部出租給代耕業者。然而,此一辦法卻不適用仍有配偶的老農,因此,在出租農地時,均得預留2分地面積,以符合農保資格,陳亭妃認為,此一情形實在莫名其妙。
由於老農民大都珍惜土地資源能耕就耕、能做就做,為農保而留下農地鮮少任其荒蕪,均轉而商請代耕業者將保留的農地再租下來播種,衍生出不少繁瑣程序,不但代耕業者不勝其擾,農民也為政府政策拖泥帶水,感到很不解,而所有的困擾都是為了保有農保資格。
陳亭妃表示,為免除老農夫婦及代耕業者困擾,應該在年底農保法上路前修改審查辦法,把老農及配偶一併納進來,擴大保障對象,未來只要年逾65歲、具有15農保資格,且願意配合「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者,均應直接認定具有農保資格,不必再各保留1分地,免除農民與代耕業者及基層農保承辦人員的困惑。陳亭妃為農民請命,當場獲農委會官員允諾,將在年底上路前修改辦法,長年困擾的老農、代耕業者、農保承辦員的問題將迎刃而解。


(圖說)立委陳亭妃(左一)、農糧署南區分署長姚志旺(右二),聽取老農心聲,籲請農委會修改辦法直接認定配合「小大」政策的老農的農保資格。(記者鄭德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