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濕地保育法於104年2月2日開始施行,台南大北門地區的漁民抗爭不斷,台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今天與發起抗爭的無黨籍市議員陳朝來等人,在台南市議會召開「天龍濕地法逼死北門郡漁民!賴院長、黃偉哲立委,你們知道嗎?」記者會,蘇煥智要求賴揆、黃偉哲失職,應向漁民道歉。
(圖說)蘇煥智(右二)等人呼籲賴清德及黃偉哲應該為他們的失職道歉,民進黨完全執政,應盡速推動修法,如此才能彌補他們所犯的錯誤。(記者鄭德政攝)
今天記者會,除蘇煥智、陳朝來外,還包括無黨籍市議員蔡秋蘭、市議員參選人陳昆和及地方里長等多人出席。
蘇煥智等人表示,濕地保育法於104年2月2日開始施行,但內政部卻在施行前5天將台南市沿海3鄉鎮(七股、將軍、北門)將近1萬1000公頃鹽灘地及離岸3海浬的沿岸海域,及數百公頃的私有地,公告列為國際級及國家級濕地。
他們說,這些被列入「濕地保育法」範圍的土地,依據濕保法第25條規定,陷入不能捕魚、養殖、搭蓋農舍工寮、新設生態旅遊服務設施等不合理的限制,等於是宣布北門郡沿海3鄉地區漁民生計及地方發展的「死刑」。相對於雲林、彰化縣尚無濕地,台南卻被黑箱劃了1萬1000多公頃的濕地,是誰讓台南沿海被判死刑?
蘇煥智說,濕保法修訂時,黃偉哲連署邱文彥的版本,限制不能捕撈、不能養魚、不能生態旅遊及發展綠能等各項限制漁民生計及地方發展的條文。所以黃偉哲應對此負起完全責任。而賴市長當時作為父母官,為什麼不為地方發聲,任令沿海地區土地被判死刑,有虧職守。
蘇煥智等人呼籲賴清德院長及黃偉哲立委應為他們的失職道歉。而賴清德已高升為行政院長,立法院民進黨也是完全執政,應該停止濕保法不合理的限制之適用,並盡速推動修法,研擬出不影響人民生計及權益的「濕保法」,將台南市國際級、國家級濕地重新依行政程序舉辦公聽會或聽證會,確保人民權益,如此才能彌補他們所犯的錯誤。
(圖說)蘇煥智和與會地方人士及漁民高喊綠能種電退出七股。(記者鄭德政攝)
三股里長黃仙立指出,養殖戶承租魚塭1年1公頃是3萬元,但已有綠能業者跟地主簽約,變成1年租金30萬元,養殖業者要租魚塭,已找不到地方可以租,希望政府好好思考這問題,將廢棄鹽灘地做漁電共生的模式,不要和七股漁民爭地。
黃偉哲發言人郭國文表示,黃偉哲當年簽署的版本第20條第1項,立法理由寫明定重要濕地得為從來之現況使用,不受第25條的限制。例如已存在之農耕、養殖、漁撈、鹽業、建築等使用行為,並無蘇前縣長指控限制不能捕撈、不能養魚、不能生態旅遊及發展綠能等各項限制漁民生計及地方發展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