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營火車站北側違停自行車    9月3日起執行拖吊取締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為改善新營火車站周邊自行車違停、棄置問題,經會同警察局、環保局、新營區公所及台鐵新營站等相關單位實地現勘後,將自9月3日起執行違規自行車拖吊作業,呼籲民眾將自行車停放距離新營火車站約100公尺的文昌街公有自行車停車場。

(圖說)交通局已在新營火車站前北側廣場豎立禁停立牌,自9月3日起執行違規自行車拖吊作業。(記者鄭德政攝)
交通局長林炎成表示,新營火車站前北側廣場區域長久遭自行車違停,甚至有多台廢棄車輛堆置,交通局會同警察局及環保局等相關單位會勘瞭解,多屬旅客買票及接送等需求所停放,甚至有棄置廢棄車輛,已責請相關單位加強宣導作業,違者將依法拖吊。
林炎成指出,已補助新營區公所於文昌街設置公有自行車停車場,提供自行車100席專用停車區,並由台鐵協調站前收費停車場提供前15分鐘免費臨停措施,警察局等單位已持續在站前北側廣場及人行道加強宣導。
交通局表示,為美化市容、改善停車秩序,還給行人乾淨的徒步空間,本階段取締重點為新營火車站前北側廣場及人行道範圍,後續將再視民眾停車狀況做滾動式檢討改善。
台南市停管處長黃俊傑表示,取締是為改善廣場及人行道自行車違停、棄置問題,目前尚暫不開立告發單及繳納車輛移置費、保管費。依「臺南市自行車移置處理原則」,車主領車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證件(須具備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日期、居住地址等資料)及自行車鑰匙、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至新營區埤寮里埤寮59-8號新營拖吊場辦理車輛指認,並填寫領車單領回車輛,違規自行車輛如經移置保管後公告逾3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移送環保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