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淹水災損補助   郭信良盼簡化為淹水、未淹水兩種認定方式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針對823豪雨成災,台南市政府訂出淹水高度20至49公分、50至100公分及超過100公分以上,共3種不同淹水程度的補助金額。台南市議會副議長郭信良指出,不論任何高度都會造成民眾財產損失,希望市府能修正補助認定,簡化為「有淹水」、「未淹水」兩種認定方式,加速協助民眾申請。
針對災害補助,近日來陸續造成許多爭議。副議長郭信良特邀民政局長林振祿、社會局長劉淑惠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能妥善解決,避免造成民怨!

(圖說)針對災害補助造成爭議,副議長郭信良(左二)特邀民政局長林振祿(左一)、社會局長劉淑惠(右二)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能妥善解決。(記者鄭德政攝)
郭信良表示,在淹水高度的認定時,常造成民眾與公務員認知的差距,甚至因為不同公務員進行勘災認定時,標準可能也不同,造成民眾的不滿與損失,因此產生許多爭議,若簡化為有淹水與未淹水二種方式,即能解決這樣的問題,也可加速進行災損補助。
郭信良進一步指出,民眾在淹水當下,通常會優先搶救而不會先拍照,導致淹水退去而無法取得淹水高度的紀錄。尤其養殖魚塭更是如此,因夜間燈光昏暗無法拍照存證,或是鄰近庄內區域已淹水無法進入受災戶的養殖魚塭拍照,等到水勢退去可進入淹水魚塭區域時,淹水情況已無法和淹水當下的災害相比,造成受災養殖戶無法獲得合理的災害補助。
郭信良建議,市府在淹水高度認定時,採用區域性的「屬地主義」,因為同一區域內,地表高層相同,加上庄內有民眾拍照存證,以此推斷淹水高度理應會相同,所以當有受災民眾無法於當下取得淹水照片作為申請災害補助時,可以「屬地主義」來作為判斷認定的標準,符合行政院長賴清德從寬、從速、從簡的災損認定原則,減少民眾與政府之間的爭議,加速民眾修復家園。

(圖說)823豪雨成災,副議長郭信良陪同安南區里長會勘。(記者鄭德政攝)
郭信良指出,淹水的解決之道,治本方面,當然是整體區域排水系統建置完成,但在排水系統尚未建置完成時,是否以先「治標」的方式,補助民眾申請水閘門建置經費,讓易淹水區域民眾得以申請水閘門建置經費,補助民眾建置水閘門,減少因淹水造成的損失。
佃東里長程全祿表示,里幹事對淹水測量並不專業,與災民爭吵對立,採淹水不淹水二分法,不必庸人自擾。
民政局長林振祿表示,將以地區高點淹水進行採證,從寬認定。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依照區公所認定發放慰問補助金,災損日期已由9月6日延至28日,請災民放心。至於採淹水及不淹水二分法認定,二位局長表示,會報請市長做最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