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登革熱防治中心與南區區公所針對臺南市首例本土登革熱病例相關防治進度,截至9月25日12時防治成果如圖表:
台南市登革熱首例病例疫情尚未解除,呼籲民眾每週進行環境巡查,主動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及積水點,並依傳染病防治法配合防疫人員接受訪查及環境檢查,市府團隊將持續進行相關防治措施,請自8月26日起曾在南區明亮里、利南市場及鹽埕市場活動且有發燒等疑似症狀民眾,可前往醫療院所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活動史。另,民眾拒絕配合巡查人員進入戶內檢查及相關防治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70條規定,處新臺幣3,000~15,000元。另經防疫人員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70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且無改善期,請市民不可輕忽。因今年台南市本土病例為第四型登革熱,與104年流行的第二型為不同型別,感染不同型別登革熱病毒易致登革熱重症,請民眾做好防蚊措施。
登革熱防治中心籲請民眾整理家園,立即「巡、倒、清、刷」清除積水容器,且勿隨意丟棄飲料杯等廢棄積水容器,才能避免因容器積水導致孳生病媒蚊。民眾返國入境時如有發燒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返國後兩週內如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近期旅遊史,以利醫師早期診斷、通報及治療。另請醫療院所發現外籍學生、新住民、外籍移工及一般就醫民眾,有登革熱流行地區(東南亞、印度、斯里蘭卡、馬爾地夫、香港;國內)旅遊史時,請進行登革熱NS1快篩(快篩陰性及陽性皆需進行傳染病通報),俾利衛生單位及早進行相關防治作為,避免病毒於社區中擴散。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資訊網( http://health.tainan.gov.tw/dengue/),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