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煥智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批大創案   黃偉哲涉貪污圖利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無黨籍台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今天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成員蔡四結、高忠義、林緯和陳志峰針對民進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黃偉哲,在立委任內多次濫用「官威」,違法關說的刑事責任召開記者會。黃偉哲逼迫行政部門不行使應盡的公權力,共同圖利日商大創百貨台灣分公司。

(圖說)無黨籍台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中),今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成員蔡四結(左一)、高忠義(右二)和陳志峰(左二)、林緯(右一)針對民進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黃偉哲,在立委任內多次濫用「官威」,違法關說的刑事責任召開記者會。(記者鄭德政攝)
蘇煥智指出,一、罔顧國人食安健康,替進口日本核災區食品大創公司違法關說:2015年3月大創遭查獲違法進口核災區食品1萬3259件,面臨行政機關查處,被禁止輸入貨品六個月,禁止期限自2015年11月5日起六個月。但大創公司仍在禁止輸入期間,大量違法進口,虛報不實取得輸入許可證694張,違法輸入319個貨櫃,重量達2067.7公噸。
黃偉哲先是帶日本大創董事長大原貴光面見當時經濟部長鄧振中。接著在2015年11月9日,黃偉哲在立法院與經濟部國貿局、衛福部食藥署召開協調會,要求國貿局以「保證書替代實質審查」;而國貿局竟違法同意放棄實質審查把關的職責,而以被調查的廠商自己出具的保証書取代實質審查。
會後並於11月13日,以立委黃偉哲名義發函給關務署、食藥署及國貿局。主旨:「請協助釐清准予辦理報關手續,請查照。陳情單位:台灣大創……。.請依准參照2015/11/09星期一本辦與相關單位協調的說明。」
二、國貿局長應與黃偉哲共同貪污圖利的罪責:
(一)國貿局涉違法貪污圖利:依貿易法第三十一條,是否在禁止輸入期間以前完成的交易行為,必須由國貿局個案逐案負起實質審查職責;不可以被調查廠商自行提出的書面保證,來替代國貿局的實質審查職責。國貿局此一放棄實質審查職責,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貪污圖利罪。
(二)黃偉哲是濫權施壓的共犯:國貿局放棄把關違法圖利大創公司,係受黃偉哲以立委職權施壓所作的不法讓步,兩者共同勾串「以同意書面保證替代實質審查」不法怠忽不作為,具有共同犯意,違反貿易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已經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而黃偉哲依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所以黃偉哲與國貿局長共同主導違反貿易法第31條的實質審查職責,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與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是貪污圖利的共同正犯!
三、當立委圖利「大創」, 當市長「大創」台南:俗語說:「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黃偉哲當立委圖利「大創」,如果不幸他當上市長,恐怕會是「大創」台南的災難。
四、如果黃偉哲與經濟部及國貿局沒對社會提出合理的說明,為避免民進黨繼續朝向黑金墮落,為端正官箴,避免台南加速往黑金淪落,將正式對黃偉哲、曾碧珠及國貿局長提出正式的告訴。

(圖說)蘇煥智說,為避免民進黨繼續朝向黑金墮落,為端正官箴,他將正式對黃偉哲、曾碧珠及國貿局長提告。(記者鄭德政攝)
針對蘇煥智召開記者會指控黃偉哲涉「大創案」,黃偉哲競選發言人邱莉莉表示,關於「大創案」,黃偉哲已多次在電子媒體及「沃草給問」等公開場合清楚說明,一切光明磊落。蘇前縣長今日的指控,諸多謬誤且日期錯置,雖可理解其為了選情製造話題,但負面選舉的手法,並不會得到市民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