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10月30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警玉井分局及南檢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共同查獲玉井區里長候選人提供選民免費購買直銷物品方式賄選案,認候選人涉犯賄選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黃銘瑩檢察官日前接獲檢舉,指台南市玉井區某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以提供入會費、購物金給選民,加入直銷並購買直銷物品的方式賄選,隨即指揮檢警調進行蒐證,於10月30日傳喚候選人、選民等共9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候選人提供6位選民各800元入會費加入直銷公司,及2000到4000元的現金購買直銷商品,以尋求選民支持,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非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顯難進行追訴,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選民等證人均請回。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深入調查,以釐清全部犯罪事實及有無其他共犯。
台南地檢署再次重申,凡以各種名目包裝的賄選行為均屬違法,檢察官知有賄選情事,均澈底追查嚴辦,候選人切勿為求當選鋌而走險,民眾亦莫貪圖小利而涉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