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廣告專區違規插旗   環保局拆除逾千支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今年九合一選舉競選活動起跑,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為兼顧候選人競選宣傳需求及維護交通安全秩序與市容觀瞻,11月9日起開放36個行政區100處競選廣告設置專區供候選人插旗宣傳。但有候選人的旗幟違規設在樹上或插在人行道外側,影響行車安全,環保局迄今已拆除逾千支旗幟。

(圖說)候選人的旗幟違規設在樹上或插在人行道外側,影響行車安全,環保局迄今已拆除逾千支旗幟。(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局表示,多數候選人均能遵守法規,在市府設置的競選廣告專區插旗。但因忽略插旗位置、方式也有相關規定,導致用錯誤方式插旗。環保局拆除後立即將旗幟歸還候選人,說明正確的插旗方式,籲請勿再違規插旗。
環保局說,100處競選廣告專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0條規定的競選活動期間,分別於11月9日開放市長、11月14日開放議員、11月19日開放里長候選人使用,但均應依據「臺南市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規定設置,如有違規環保局逕予拆除。
根據統計,拆除的廣告旗幟多數是直接綁在路燈桿、電線桿、行道樹或其他公共設施上,還有設在人行道外側,影響行人及車輛往來安全,依規定應用旗座設於人行道內側,以策安全。並應維護整潔及公共安全,善盡管理責任,相關競選專區公告內容、設置地點與設置原則可上環保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mode02.asp?m=20180928135657&t=menu)查詢。
環保局強調,依規定,競選旗幟應於11月24日投票日下午4時前自行清除完畢,若未主動清除,環保局即視同廢棄物拆除處理。環保局會秉持公平、公正立場,不分黨派色彩,發現違規設置競選旗幟或廣告物一律派員拆除,希望候選人共同維護市容觀瞻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