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市議員候選人高忠義、陳志峰,今(16)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蘇煥智指出,在關稅法第九十六條修正過程中,財政部提案修正關稅法,在立法院民進黨團縱放下,黃偉哲也是修法提案的聯署人,讓大創違法進口所獲貨價3億5千萬元不須追繳。黃偉哲在「未來市長講」節目訪談時,還說誰去海關關說不用罰錢,如果有的話抓起來;財政部還發處分書新聞稿,痛批黃偉哲和財政部都在「打假球」!
(圖說)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中)與新大同草根民主連線市議員候選人高忠義(左)、陳志峰(右),今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批黃偉哲立院縱放關稅法修正,為大創3億5千萬元打假球。(記者鄭德政攝)
蘇煥智說,2018年4月13日民進黨佔多數黨的立法院,三讀通過關稅法第96條修正文,其中第4項:「第一項海關責令限期辦理退運及前項沒入其保證金或追繳其貨價之處分,應自貨物放行之翌日起『五年內為之』,修正為『一年為之』」。由總統於2018年5月9日公布,2018年5月11日起生效。
(圖說)蘇煥智(中)指出,在關稅法第九十六條修正過程中,財政部提案修正關稅法,在立法院民進黨團縱放下,黃偉哲也是修法提案聯署人,讓大創違法進口所獲貨價3億5千萬元不須追繳。(記者鄭德政攝)
關稅法第96條第4項的修正對大創案的影響,因為大創非法輸入貨品的時間約在2015年11月5日及2016年5月4日,貨品放行日期早已超過一年,所以財政部關稅署對台灣大創非法輸入的貨品,已經不能做退運貨品或追繳貨價的處分。換言之,本來政府對大創非法貨款追繳期間至2021年五月,但修法後,追繳期間只到2017年五月就無法追繳,等於大創節省三億五千萬元的損失!財政部還在2018年6月29日發佈新聞稿表示已發出處分書,要求台灣大創將完稅價格3億5千萬元商品退運,已售出則追繳貨價。這不是打假球,什麼是打假球?
黃偉哲立委早已知道關稅法第96條修正通過公布實施,還在電視節目中假惺惺公開要求,把向海關關說,讓海關不能罰錢的人抓起來,這不也是在打假球,欺騙全國大眾,身為通過法案修正的立委,難道不用負責嗎?
蘇煥智問小英政府,黃偉哲立委應把為何打假球、欺騙大眾的原因過程講清楚,黃偉哲不能再把責任都推給辦公室主任曾碧珠,單單立委辦公室主任,怎有通天本領讓財政部提案修改法律,再經立院三讀通過,還由總統公布實施。黃偉哲競選團隊指控我們「毫無悔意」,我們的確是「毫無悔意,打貪到底」。
黃偉哲競選辦公室回應表示,今天蘇煥智配合國民黨,南北同步以「大創案」抹黑黃偉哲,其中存在什麼樣的默契?我們不願意推測。蘇煥智模仿國民黨威權時期「未審先判」的方式,壓迫司法人權的手法,令人難以苟同。
關務署對蘇煥智指控大創公司違法進口貨價3億5千萬元不須追繳提出澄清指出,大創公司以不實輸入許可證輸入貨物,因屆期未依關稅法第96條規定退運,基隆關已依關稅法第96條第3項規定追繳其貨價,於107年9月25日核發全數處分書計201份,追繳貨價約3億4,955萬元。
有關報導指稱新修正關稅法第96條1年處分期間規定縱放大創公司一事,追繳貨價處分之性質屬管制性之不利處分,非行政罰規定之裁罰性不利處分,無從新從輕原則之適用。復按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節以「關稅法遇有修正時,其進口貨物條文適用,以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海關適用修正前關稅法第96條規定於大創公司進口次日起5年處分追繳貨價依法有據,蘇先生所指應屬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