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11月13日新增第18例境外移入登革熱病例,該病例於11月10日自越南返回台南,於11月10日開始出現症狀。病例於東區住家及就學地活動,請民眾加強「巡、倒、清、刷」清除積水容器,做好防蚊措施,阻隔感染風險。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陳怡主任表示,該民眾居住於東區仁和里,18歲越籍人士,來台已2年,目前於東區就學。該民眾於11月1至10日至越南探親,11月10日自台南機場入境時,因發燒於機場發燒篩檢站進行登革熱快篩,快篩結果為陰性,病例返回東區仁和里住處。台南市東區衛生所防治人員接獲通報後,當日至民眾住處進行衛教及給予防蚊液,請民眾勿到處趴趴走。民眾於11月13日經疾病管制署確認為登革熱,防治人員即請民眾至醫院就醫現住院治療中。
登革熱防治中心接獲病例確診通知後,即立刻進行住家環境孳生源巡查清除工作及住家內放置噴霧罐,並於11月14日完成住家戶內外環境及就學學校校園進行化學防治措施,且持續加強巡查周圍環境清除孳生源。防治中心籲請東區仁和里及後甲里民眾加強「巡、倒、清、刷」及防蚊措施,另請周圍醫療院所提高警覺並加強通報。
(圖說)登革熱防治中心接獲病例確診通知後,11月14日完成住家戶內外環境及就學學校校園化學防治措施。(記者鄭德政攝)
防治中心再次呼籲,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仍持續發生,民眾赴東南亞、南亞、中國廣東省等國家旅遊工作探親前,需清除家戶內外積水容器,出國時應做好防蚊措施,於返國後14日內,應密切留意自身健康情況,如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痠痛等疑似症狀,勿自行服藥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讓衛生機關及時採取防治措施,避免疫情擴大。相關資訊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goo.gl/p1Qiqc或1922防疫專線。
另強力提醒市民,台南市於106年6月26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70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無改善期。該公告今(107)年亦繼續適用,請市民不可輕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