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攝)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榮加偵辦新化區某里長候選人之兄弟賄選案件,107年11月2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警察局新化分局、該署辦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等司法警察執行搜索2處,傳喚4人到案,扣得「教戰手冊」3紙,認候選人之兄弟2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
台南地檢署日前獲報新化區某里長候選人之兄弟以現金行賄選民情資,隨即由檢察官黃榮加指揮司法警察蒐證調查,於11月21日至候選人住處等執行搜索,傳喚里長候選人及其兄弟、選民到案,並扣押「教戰手冊」。
(圖說)檢察官黃榮加傳喚里長候選人及其兄弟、選民到案,並扣押「教戰手冊」。(南檢提供)
檢察官訊問後,認里長候選人之兄弟,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選民行賄,2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事實及串證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向法院聲請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均獲准,里長候選人及選民均請回。全案將由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全部犯罪事實及有無其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