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空氣污染防制法於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施行後,烏賊車檢舉及獎勵辦法回歸各地方主管機關自行訂定,臺南市環保局已訂定相關辦法,持續提供檢舉獎勵金。民眾若發現有烏賊車,可至烏賊車檢舉網站(網址:http://polcar.epa.gov.tw/)檢舉。檢舉案件獎勵金依修定後之規定核撥,每案為二百元。
(圖說)臺南市環保局已訂定烏賊車檢舉及獎勵相關辦法,檢舉烏賊車獎勵金200元。(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局表示,統計至今年11月止,烏賊車檢舉案件共4,423件,其中認定超過污染標準者為1,367件,相較106年所受理案件6,186件,案件比例下降約28.5%。數據顯示,被檢舉之案件主要為二行程機車,其次為柴油車。民眾若考慮汰換之二行程機車,或柴油車車主有意願汰換或加裝濾煙器,可至臺南市環保局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備齊相關文件申請補助。
另外,環保局規劃於特定區域針對行駛於區域內之車輛加強管制,進入區域內車輛排氣狀況未依規定接受檢驗或檢驗不合格則依法告發,處500~1,500元罰鍰,籲車主落實車輛保養與定檢工作,減少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