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要求市府儘速依法檢討評定   調降並凍漲108年房屋稅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議會第2次臨時會21日邀請市長黃偉哲率市府相關單位,針對重新檢討房屋稅課稅基準「核定單價」與「調高每年折舊率」,向大會進行專案報告。會中,絕大多數議員踴躍發言,與黃市長及市府官員交換意見,大會主席郭信良裁定,做成3點決議。

(圖說)台南市議會臨時會今天邀台南市長黃偉哲進行房屋稅調降及凍漲專案報告,大會由議長郭信良(中)主持。(記者鄭德政攝)
台南市市議會臨時會今天專案報告,由議長郭信良主持,因市長黃偉哲在競選期間,承諾當選後立刻凍漲並調降房屋稅,黃市長推說召開不動產臨時會決定權在中央,明年才能降稅,由於承諾跳票,引發藍、無黨籍議員不滿,輪番砲轟,民進黨議員也力勸黃偉哲注竟自己的承諾,否則未來會很難過。

(圖說)市長黃偉哲推說召開不動產臨時會決定權在中央,明年才能降稅,由於承諾跳票,引發議員不滿輪番砲轟。(記者鄭德政攝)
市議會絕大多數議員會中踴躍發言,砲聲隆隆,大會主席議長郭信良聽取意見後,裁示三點決議:
一、臺南市政府應儘速於今(108)年3月召開新組成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法重行檢討評定調降並且凍漲108年房屋稅(課徵期間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並就106年至107年已調漲房屋稅並回溯至90年7月1日設籍部分,取消違法回溯,應予以重行評定還稅於民。
二、臺南市政府若今(108)年3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要重行評定108年至110年房屋標準價格前,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54條法規命令程序規定,將委員會審議提案事先公告徵求市民意見。
三、自108年7月1日起,未來3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地段率等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臺南市政府應傾聽民意並予以調降,減輕市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