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才於3月6日剛確診第11例境外移入登革熱病例後,3月8日再確診第12例境外移入病例,境外確診病例增加速度之快,讓防疫人員更不敢輕忽並加強防治措施,並且提醒市民加強雨後清除積水及做好自我防護,共同防範登革熱。
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陳怡主任表示,第12例境外移入病例為居住於永康區崑山里34歲男性,此次與妻子回越南探親於2月26日返回台南,於3月4日至醫院就醫後,現仍住院治療中。3月8日經疾病管制署合約實驗室確診為登革熱,因該病例曾至新市區新和里老家及永康區兵仔市場活動,登革熱防治中心規劃於3月9日完成住家、活動地周圍環境戶內外環境化學防治及周圍環境孳生源清除。防治中心籲請永康區崑山里、勝利里及新市區新和里民眾加強「巡、倒、清、刷」及防蚊措施,另請周圍醫療院所發現發燒民眾進行登革熱NS1快篩並提高警覺加強通報。
(圖說)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進行永康區崑山里住戶戶內化學防治。(記者鄭德政攝)
現溫度多雨氣候,適合病媒蚊(埃及斑蚊及白線斑蚊)繁殖,請民眾加強注意,因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進入社區,若遭病媒蚊叮到,病媒蚊即可傳播登革熱病毒,而導致本土病例的發生。因此,民眾自東南亞及南亞國家返台後14天內,有發燒等症狀時請立即就醫,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並做好防蚊措施。另請醫療院所醫師發現外籍學生、新住民、外籍移工或一般民眾就醫,有登革熱流行地區旅遊史時,請進行登革熱NS1快篩(快篩陰性及陽性皆需進行傳染病通報),俾利衛生單位及早進行相關防治作為,避免境外移入病例的病毒於社區中擴散導致本土病例發生,危害民眾健康。
(圖說)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進行永康區崑山里住戶戶外化學防治。(記者鄭德政攝)
另提醒市民,台南市於106年6月26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70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無改善期。該公告今(108)年亦繼續適用,請市民不可輕忽。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資訊網( http://health.tainan.gov.tw/dengue/),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