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幫助學校更了解處理不適任教師機制及運作,臺南市教育局、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教師會及中小學校長協會特在4月11、12日及4月22、23日分別在新東國中、南大附聰辦理兩場共四天「學校如何面對不適任教師問題之調查、輔導實務研習」,透過理論論述到實務運作,幫助各校認識如何處理不適任教師。
(圖說)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侯俊良(前右)與講師林生校長及新東國中校長陳琳琳及學員們合照。(記者鄭德政攝)
108年3月7日行政院公布教師法修訂草案,其中有關處理不適任教師解聘、停聘、不續聘時,是否降低教評會教師比例少於二分之一,引發支持與反對論戰,實務上判定教師適任與否是個專業問題,專業教師比例應維持不得少於二分之一是很正確的,而為何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會讓大家誤解是「師師相護」,最重要的問題在學校對如何啟動及後續實際處理時,不瞭解機制運作、欠缺人力及各界壓力所致,目前在處理上已有「專審會」制度解決前述問題。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外界談到處理不適任教師時,常會和「師師相護」連在一起,總認為不適任教師無法被處理,是因為教評會師師相護,所以在這次教師法修法,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教評會非兼行政或董事比例會受到相當的重視,甚至許多團體都大聲疾呼要盡速修法,然而,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與臺南市教師會(簡稱教師組織)必須提醒大家,目前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有一定的流程和完整的機制,重點在於如何啟動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機制及啟動後的運作,現階段除大家熟知教評會外,各縣市教育局處另設有「教師專業審查會」(簡稱專審會),學校可透過專審會機制,透過專業的外部調查和輔導處理不適任教師,更能避免師師相護之嫌。
侯俊良理事長強調,教師組織從不未畏懼處理不適任教師,同時更進一步積極與台南市教育局、中小學校長協會共同面對不適任教師問題,教師組織可以理解不同團體渴望透過修法,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想法,然而,目前為了加速修法所提出的校園問題多是個案,且絕大多數都有相關法令可以處理,只要學校行政端了解啟動機制,並審慎落實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將得以被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