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股、北門養殖漁民至市府陳情 拒絕行政拖延要求速審漁電共生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政府近來積極推動綠電政策,眾多沿海養殖漁民期盼「漁電共生」帶動養殖發展,但農業局審議卻毫無進展,為爭取自身權益,來自七股、北門的600多位地主與養殖漁民代表,17日上午赴台南市政府向市長黃偉哲陳情,要求農業局盡速審核漁電共生專案,政策考量依法應以土地關係人為主體,保障漁民權益並促進地方再生。
(圖說)來自七股、北門的600多位地主與養殖漁民代表,17日上午到台南市政府陳情,要求農業局盡速審核漁電共生專案。(記者鄭德政攝)
市府表示,推動漁電共生專案計畫設置「立場不變」,將秉持「農漁為本,綠能加值」原則,配合水產試驗所漁電共生模場試驗研究基礎,加速推動專案計畫劃設審核。
養殖業者蘇守源、王建明等人表示,台灣傳統養殖是高度受環境及氣候影響的產業,天災造成的養殖災害與魚場損壞,讓養殖成本不斷提升。在中央政府祭出「漁電共生」政策後,眾人皆期待能透過此新形態的漁電合作,引進綠能資金投入魚塭,使地主能增加收益、養殖戶成本降低並提升整體養殖環境。
此種改善「自身養殖生產地」的新經濟模式,卻因農業局嚴重的行政延宕而卡關。王建明指出,依據農委會1月24日公布「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光電養殖專區須獲得計畫範圍內七成以上土地所有權人與養殖經營者同意,在各方努力下,現已取得絕大多數共識,但至今農業局整體行政作業卻因與漁電共生基地不相關人事的抗爭影響,導致審議作業毫無進展,嚴重損害相關養殖漁民的權益。
(圖說)養殖業者蘇守源、王建明等人向農業局長李朝塘(右二)陳情,要求速審漁電共生專案。(記者鄭德政攝)
他表示,與光電業者合作「漁電共生」的漁塭土地皆為養殖生產地,是私有地、也是漁民討生活的工作場所,並非生態保育區,在合法情況下,地主有權做出租與開發行為,強調市府不該讓他人意見、環團意見凌駕於地主權益之上。他質疑,中央已有母法,地方首長也認同此政策,農業局卻聽取少數非利害相關的反對意見一再延宕作業,是否有「圖利」特定人士的目的?
蘇守源表示,市長黃偉哲上任後積極推動綠能政策,接連獲得「Google投資台南綠能」、「太陽光電廠加碼投資台南500億元」等政績,其中多項投資不乏漁電共生部分。他直言,「漁電共生」是黃市長競選時認同可帶動漁村創生的政策,上任後底下卻不配合,若農業局持續拖延,恐落入像彰化風電投資生變、企業撤資一樣的窘境,屆時將造成台南市與漁民的重大損失。
養殖業者蘇守源表示,從事養殖漁業的人都很實在,不會一天到晚跟市府作秀與抗議,此次是因為地方已經按耐不住,才有今天的陳情活動。他們要求農業局盡速依中央母法審議漁電共生專區劃設,且以土地關係人為政策考量主體。同時加速推動漁電共生示範場,藉以破除各種傳言與疑慮,亦讓錯誤資訊得以釐清,早日讓沿海漁村轉型重生。
市府表示,目前有綠能業者結合魚塭所有權人提送專案計畫建議書,市府依作業要點進行審查,經初審查有專案計畫範圍農業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人數及其應有面積未達70%以上同意之情形,與農委會規定不符,經函請補正在案。
為加速漁電共生審核作業,避免彼此誤解,請綠能業者儘速補正相關資料,報府提專案計畫審查委員會審議,以確保養殖效益、漁民權益、污染防範及生態永續,並兼顧養殖、環境、創能三大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