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糖量販商場與家福(家樂福)公司合作案自4月12日簽約後,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將結束營業,影響所及全省約800多名人員,員工為維護自身權益,於4月下旬成立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企業工會爭取自身權益,該工會於4月26日提出調解申請,訴請資方提高資遣相關條件,預定今日召開調解會議。
(圖說)台糖公司量販事業部將結束營業,由家樂福公司接手經營。(記者鄭德政攝)
今日召開調解會議,會議經3個小時討論,資方已提出優於法令方案,惟未能全數協商成立,勞資雙方對於資遣費基數、平均工資採計期間、特別休假納入平均工資及加發預告期間工資等議題初步達成共識,勞工局將依法定程序進行後續強制協商,以期能圓滿解決。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事件爆發時,該局分別於4月11日、16日及17日前往台糖公司關心勞工權益問題,另於19日分別辦理2場次勞工權益說明會,聽取勞工訴求,本案資遣勞工因跨台中、雲林、台南、高雄、屏東等多縣市,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目前台糖勞資雙方於4月22日、23日及24日分6場次(5個量販店及事業部)自主協商破局,勞動部指定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為強制協商主政單位,勞工局業已於5月6日函文勞資雙方推派強制協商代表,預定於下週召開強制協商會議,會議中會針對自主協商未能達共識議題部份,由勞工局協助勞資雙方來解決達成共識。
(圖說)勞工局長王鑫基希望資方考量勞工多年來辛苦付出,以優於勞動基準法的相關條件處理,以謀取勞工最大福祉。(記者鄭德政攝)
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此次由工會於4月26日申請於5月8日召開之調解會議,包括資遣費計算基數、平均工資採計期間、預告期間工資及特別休假未休納入平均工資計算等議題,希望資方提供強而有力條件,實質保障勞工權益,此外勞資雙方進入強制協商,務必以理性方式進行協商,希望資方考量勞工多年來辛苦付出,以優於勞動基準法的相關條件處理,以謀取勞工最大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