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版權 黃市長:請智財局拿出智慧 讓長輩安心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版權問題,市長黃偉哲今(17)日偕同民政局、社會局、法制處及里長聯誼會代表再度召開記者會,黃市長指出,經過經濟部邀集相關唱片業者協商,業者同意不提刑事告訴,長輩們可以寬心,至於民事部分,台南市政府已就授權費編列105萬元預算,也會積極與相關業者進行協商,保障市民歡唱的權利。

(圖說)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版權問題,市長黃偉哲(中)今日偕同民政局、社會局、法制處及里長聯誼會代表召開記者會,指業者同意不提刑事告訴,授權費部分由市府買單。(記者鄭德政攝)
黃市長5月3日曾召開記者會,允諾將請各相關單位協助處理,儘速讓市民可以安心使用伴唱機,市府民政局於區長會議中,重申伴唱機設置使用說明,讓社區民眾能夠盡情的歡唱。
黃市長表示,著作權法在4月中修正後,因為有一些定義不清楚,導致公益使用及營業使用有模糊地帶,造成民眾的困擾,5月3日記者會跟各位民眾報告市府將採取的相關作為後,已跟相關業者聯繫,授權費可直接與市府談;另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與相關業者討論,業者同意不會提出刑事告訴。

(圖說)市長黃偉哲請智慧財產局拿出智慧,讓長輩安心歡唱。(記者鄭德政攝)
黃市長進一步指出,使用區里活動中心伴唱機不會有刑事問題,民事部分的授權費問題,請直接找市府,市府將進一步跟相關業者洽談,一方面讓業者的合法權益獲得保障,一方面讓長輩唱歌的權益獲得保障。
黃市長強調,最終的目的還是請智慧財產權拿出智慧,希望能夠用修法的方式,將公開播映及公益使用的範圍界定清楚,正本清源,讓長輩沒有後顧之憂。
法制處長陳月端指出,市府主要的訴求有兩點,第一點是請中央針對著作權法第55條盡快修法,但是修法緩不濟急;第二個訴求就是請智財局針對著作權法第55條做擴充解釋,讓經常性的活動也可以主張非營利性的合理使用。針對這點,上次記者會後,經黃市長跟中央反應,智財局已與廠商協商,所以廠商在刑事部分不會提出告訴,民事部分,市府會完全買單。陳處長強調,修法才是最根本的辦法,如果透過解釋會變來變去,呼籲立法院能盡快修法,市府一定做大家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