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關心醫師勞權 籲「守護醫師勞權 臺南不能缺席」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醫院住院醫師將於今年9月1日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臺南的勞動檢查機構為新改制職安健康處,然而職安健康處卻沒有擬定相關配套措施和勞檢方針。市議員沈震東、鄭佳欣、沈家鳳、Ingay Tali與林易瑩邀勞工局長王鑫基座談,呼籲職安健康處能在新制上路前輔導各家私立醫院合法,在納入勞基法後盡快落實勞檢工作,以保障住院醫生的勞權。

(圖說)醫院住院醫師將於今年9月1日全面納入勞基法保障,市議員沈震東、鄭佳欣、沈家鳳、Ingay Tali與林易瑩呼籲職安健康處,能在新制上路前輔導各家私立醫院合法。(記者鄭德政攝)
五位議員表示,住院醫生能受勞基法保障,不僅能緩解住院醫師過勞情形,還能間接增加醫療品質,但是從3月公告至今,勞工局和職安健康處卻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因此,勞工局應該成立專案,對醫師與醫院進行相關宣導和輔導,職安健康處應儘速訂定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方針,以實際落實對醫師勞權的保障。
議員表示,全臺醫師共約4萬8千人,至今勞動部預告只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估計約4000名醫師,不到十分之一醫師的勞權能受保障。甚至3成7住院醫師,因受公立醫院「約聘」,只適用現行公務機關人事規定,無法受勞基法保障。呼籲請勞工局及衛生局應本與權責向中央建言,住院醫師適用84-1責任制、增加訓練年限、訂定學習目標,唯有訂出規範真正執行,才是住院醫師「紮實訓練」和「身體健康」雙贏局面。
議員表示,臺灣醫師工時還是太高,勞基法規定的每週工時是40小時,醫師上限則是80小時,對實習醫師而言100小時更是常態,為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及病人安全,請勞工局及衛生局要跟中央反應要合理調降;另也請職安健康處要了解勞動契約是否有離譜的勞動條件,像是奇怪的調動規則、漫天要價違約金規定、找到繼任者才能離職的離職程序等,不能期待醫院經營者懂得去善待員工,而是需要靠「勞基法」來保障。
勞工局表示,該局已於4月28日成立職安健康處,並與南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簽訂健康促進伙伴關係,以強化健康衛生服務能量,共同為勞工朋友健康把關。並自5月至7月辦理10場次勞動基準法宣導會,另於9月1日適用勞動基準法前,訂7月11日辦理醫療院所住院醫師勞動基準法宣導專班,以利住院醫師及業者瞭解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