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努力解決鄉親使用土地困境,活化產業發展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立委郭國文今(12)日特邀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農委會企劃處與農委會農糧署、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經濟部水利署南下,與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地政局、水利局及六地區區公所舉辦「玉峰堰使用土地說明會」,說明在兼顧水土保育、污染管制且低密度開發條件下,修法後適用全國性土地政策,結合在地產業發展,並聆聽協助當地鄉親解決困境。

(圖說)立委郭國文(中)今日邀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展處長彭紹博、農委會企劃處與農委會農糧署、內政部營建署及地政司、經濟部水利署南下,與台南市政府相關局處及區公所舉辦「玉峰堰使用土地說明會」。(記者鄭德政攝)
郭國文感謝國發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長彭紹博、經濟部水利署王藝峰副署長、經濟部水利署保育組楊其錚科長、農委會企劃處周妙芳副處長、農委會農糧署運銷加工組陳吉成副組長、內政部營建署張順勝簡任技正、內政部地政司曾瀝儀專員在休會期間南下,與民眾做土地政策修法後推動的說明。
郭國文說,內政部在104年將供家用水庫集區列為一級環境敏感,禁止使分變更或家用,因此在105年全國的水庫集水區(包含台南玉峰堰)都100%禁止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衍伸出限縮當地鄉親的土地使用,限制在地產業發展等困境,如當地居民只能做果樹種植(芒果), 但在自家將新鮮芒果製成芒果乾等小規模初級加工卻無法施作,這的確有討論的空間。

(圖說)「玉峰堰使用土地說明會」中,民眾對只百分之40有條件開發不滿,認影響地方發展,應全面開放。(記者鄭德政攝)
經濟部水利署回應,為弭平水庫集水區開發與保育間的衝突,在106年1月研議「水庫集區加強保育良善治理」方案,建議提供家用的水庫集水區內,除屬與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共11類土地)外,其餘土地在加強水土保持、污染管制、低密度開發等義務條件下,採「分級管理」得以開發,並由國發會修法。
國發會緊接著表達,這次南下說明全國性適用集水區內土地政策,原本全面禁止變更使用,但經過修法採「分級管理」後,區內40.1%較平坦地區且無地質敏感之虞地區,可以有條件開發。
內政部地政司說明,在修法後可變更使用的土地,只要符合以下五個條件者,均可找地方縣市政府局處窗口,申請會勘後送審辦理使用:(1)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2)夾雜之零星土地。(3)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法令明定得許可。(4)供農業生產及產銷設施使用並經農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農業發展所需。(5)非屬與水資源保育直接相關之環境敏感地區範圍等。
郭國文表示,雖然這次修法不是百分百完全開放,民眾不盡滿意,但已是中央有條件開發40%,已是接地氣的政策修訂,需要充分讓在地民眾了解,產業才有發展機會,徹底翻轉城鄉差距,落實地方創生,麻煩出席單位將第一線遭遇困境帶回中央討論,研擬方案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