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涉虐狗致死 黃市長強力譴責 全案移送法辦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今日凌晨南市發生民眾騎腳踏車拖狗致熱衰竭死亡案,動保處於今日凌晨接獲東門派出所及動保人士通知,在第一時間派員前往會同警方共同處理本案,由於本案已造成受害犬隻死亡,已涉及刑事責任,將由警方統一蒐集證據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圖說)南市東區一犬隻疑遭虐待導致熱衰竭,經動物醫院搶救仍不幸往生。(記者鄭德政攝)
動保處表示,目前本案就現有證據來看,飼主已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4款及第6條規定,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違反第5條第2項、第6條或第12條第1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本案涉及刑事責任,故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黃市長表示,毛小孩的生命同樣是生命,都是極為珍貴的,他對民眾傷害毛小孩致死的行為十分震怒,除指示依法嚴辦外,並呼籲民眾不要有虐待、傷害動物的行為,民眾如果發現有人虐待、傷害動物,請立即向動保處或警方通知即刻處理,避免類似案件再發生,不要再讓毛小孩遭受傷害。
動保處呼籲飼主,絕對不可以用機車或汽車來牽引寵物,如果用其他方式遛狗也需要注意狗的身體狀況及體能,狗若有不適,應立即讓狗休息,避免造成狗受傷的情形發生,以維護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