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過去在前市長賴清德時代,103年規定以3公頃來限制市民自辦重劃,經過改朝換代,市議會26日審核地政局預算時,市議員盧崑福認為內規抵觸母法,侵害市民權益!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只要民眾依法提出申請,市府沒有不核准的理由。
(圖說)盧崑福議員表示,在前市長賴清德主政時,以往三公頃以上可以提出自辦重劃的申請案,但全遭打回票。(記者鄭德政攝)
市議員盧崑福、洪玉鳳表示,在前市長賴清德主政時,以往三公頃以上可以提出自辦重劃的申請案,但全遭打回票,當時的地政局長林燕山還公開強調,民眾不要提出申請自辦重劃,因為賴市長有交代,市府內規不准自辦重劃,但是內規沒經議會同意且市民苦等不到市府公辦重劃,回歸土地正義應該尊重市民意願,依照法令來辦理。他問地政局長陳淑美,目前是黃偉哲市長時代,市府還有此內規嗎?陳淑美說,民眾只要按程序提出申請,市府沒有不核准的理由。
(圖說)盧崑福議員(右)問,3公頃以上到底可不可以申請自辦重劃?地政局長陳淑美(左)點頭回答說,可以申請!(記者鄭德政攝)
盧崑福議員則要陳淑美明確說明市府可讓市民提出自辦重劃的申請程序。陳淑美說,民眾依法提出自辦重申請案後,需成立籌備會及重劃會,三公頃以上是自辦重劃市府審核基準,這是法令沒有規定的附加,若在其他縣市審核,若有相關的法院訴訟,不見得會勝訴,但民眾仍可提出申請,法令內申請有階段性,負擔面積超過45%需要市民過半同意者,有半數民眾同意市府都會核准,否則市府也會有問題出現,審核方面除行政審核外,還有工程監造問題,這是過去重劃所衍生的相關問題。因公辦重劃的盈餘歸公,也有留建設基金提供建設與維修可用,自辦重劃則沒有,所以相關配套正在研議中。
最後盧議員問3公頃以上到底可不可以申請自辦重劃?陳局長點頭回答說,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