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近期永康區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民眾舉報涉佔用道路,經區公所第一時間派員查看,確有「佔用都市計畫道路」事實,區公所先依市區道路條例限期改善無果,移請市府工務局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違章建築物,12月13日已逕行拆除。
(圖說)永康區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因涉佔用道路,此為拆除前照片。(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表示,現況建築物於108年7月領得使用執照後,即將原建築物擅自增建圍牆佔用計畫道路,經該局確認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於8月函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未果後,9月核判違章拆除在案。惟該案涉及佔用公共使用之道路用地,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
(圖說)永康區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因涉佔用道路,此為工務局強制拆除後照片。(工務局提供)
此案因涉及侵佔道路用地有阻礙通行之實,工務局違章處分書給予至108年10月30日改善期,惟屆期所有權人仍未自行拆除改善,為維護用路人通行權益,遂於108年12月13日進行強制拆除,以申張公權力。
工務局重申,違章建築物如有涉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妨礙都市計畫者,市府依法拆除決不手軟,籲請市民不要以身試法,遭致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