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環保局於日前深夜接獲七股區後港派出所通報,立刻會同環保署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在七股區後港段一處發現遭人棄置約15公噸事業廢棄物,經查黃姓駕駛人係受一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委託,欲載至官田區合法處理廠處理,惟黃姓行為人貪圖該處理費用,便將該廢棄物半路丟包隨意傾倒於七股區後港段。
(圖說)臺南市環保局於日前深夜接獲七股區後港派出所通報,立刻會同環保署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在七股區後港段一處,發現遭人棄置約15公噸事業廢棄物。(環保局提供)
現場該黃姓行為人因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作業並隨意棄置廢棄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第41條規定告發,該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及未委託合法之清除業者清除處理廢棄物,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及第41條規定,另涉及刑法部分依同法第46條規定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市長黃偉哲表示,為有效打擊不肖業者任意棄置廢棄物的惡行,環保局積極研擬精進查緝作為,除劃訂高潛勢棄置熱點並強化巡查外,更運用衛星影像、無人飛行載(UAV)及地理資訊軟體等科技工具,篩檢出疑似棄置地點,分析非法棄置案件時空變化,彙整不法棄置行為相關資訊,及時遏阻非法棄置行為,以避免污染擴大。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在追查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中,發現近年來非法棄置廢棄物有新的犯罪型態,有不肖業者以租用土地或廠房倉庫堆置原料為藉口,短期內快速堆置廢棄物後逃之夭夭。環保局呼籲土地、閒置廠房或倉庫的地主,在出租時應確認承租者的承租用途,並於出租後加強巡視,藉以防範不法業者「先承租、後棄置」的伎倆,同時也請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立即檢舉通報環保單位前往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