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舉辦 勞動調解委員授證暨座談會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地方法院1月2日在10樓國際會議廳舉行勞動調解委員授證典禮暨座談會,今日親自參加授證儀式委員將近70位,更有多位委員遠從彰化、雲林、嘉義、高雄、屏東趕赴今日盛會。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代表市長、臺南市律師公會理事長許雅芬、法扶基金會臺南分會執行秘書卓平仲蒞臨會場觀禮。

(圖說)台南地院今天舉辦勞動調解委員授證暨座談會,由該院院長董武全(中)主持。(記者鄭德政攝)
授證典禮由該院院長董武全及勞工局長王鑫基致詞感謝各位委員之奉獻及參與。接著進行授證儀式,授證時一一介紹各委員之主要經歷及現職,由院長親自頒授聘書及委員證予新任勞動調解委員,儀式極為隆重,受證委員均能感受該院推動勞動事件法勞動調解新制之用心及重視,希望能夠共同為勞動調解新制努力。

(圖說)臺南市政府勞工局長王鑫基代表市長與會並致詞。(記者鄭德政攝)
台南地院共聘任123位勞動調解委員,分為「事業組委員」及「勞動組委員」。委員現職包括:同業公會理事長、公司董事長、法院或勞工局調解委員、大學教授、1111人力銀行執行長、臺南市總工業會秘書長、律師、職業工會總幹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企業工會理事長、監事、心理師公會理事長、地區醫院副院長、醫學中心主治醫師兼部長等,勢必能使「勞動調解制度」發揮最大的功能。授證儀式結束後,並進行該院院長、庭長、審判長、法官、委員及來賓之大合照,共同見證勞動司法人權之指標性法案勞動事件法之施行。

(圖說)授證儀式後,與會該院院長、庭長、審判長、法官、委員及來賓進行大合照。(記者鄭德政攝)
合照後,由該院主責勞動法庭蔡雅惠庭長為委員及來賓簡報勞動事件法及相關調解委員倫理規範,說明「勞動調解程序」係勞資爭議在進入訴訟程序前,由一名承審法官、二名調解委員共組調解委員會,希望藉此提升當事人自主解決紛爭功能,並提醒委員調解時應注意之相關倫理規範。其後進行座談會,現場有多位委員提出諸多相關後續實際進行勞動調解時可能遇到的問題及狀況,由該院院長、蔡雅惠庭長、蘇正賢審判長一一答覆,並邀請勞工局長王鑫基、律師公會許理事長雅芬、法扶基金會卓執行秘書平仲分別就相關業務向委員說明。
台南地院希望透過今日授證及與新任勞動調解委員之近距離溝通,能夠開啟勞動調解新制之新頁,達成勞動事件法維護勞權及促進勞資和諧之主要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