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 七股區某土地遭非法棄置廢棄物 行為人法辦並負責清理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針對七股區大潭里某空地遭非法棄置廢塑膠混合物,環保局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46條第4款規定,將相關涉案不法行為人移送法辦外,且在偵辦期間定期巡查督促不法行為人清理,相關不法行為人終在今年2月清除完畢,還給當地一個乾淨的環境。

(圖說)七股區大潭里某空地遭非法棄置廢塑膠混合物,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相關涉案不法行為人移送法辦,並督促不法行為人清理,今年2月清除完畢,,還給當地乾淨的環境。(記者鄭德政攝)
市長黃偉哲表示,針對重大環境污染案件,除要求環保局持續配合環、檢、警行動外,同時也要求運用高科技儀器輔助蒐證、採樣及調查,並進行後續行政處分及清理程序。呼籲各事業體產生事業廢棄物時,除依法委託合法業者清理外,亦應依「事業委託清理之相當注意義務認定準則」,負起「相當注意義務」,注意委託的清理業者是否提出妥善清理書件、配合訪查、使用車輛符合契約等,甚至在委託人有棄置、污染環境之虞即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以免後續遭追究連帶負擔清理責任。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一步說明,這個非法棄置廢塑膠混合物案,臺南市環保局106年間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臺南市七股區後港派出所至現場稽查,當場查獲不具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資格之行為人正在傾倒廢棄物,環保局將相關涉案不法行為人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相關行為人經司法機關判決,分別判刑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3年2個月不等。此外臺南市環保局在偵辦期間定期巡查督促行為人清理,相關不法行為人終於在今年2月將16.59公噸重之棄置廢塑膠混合物清除完畢,回復約1,800平方公尺土地使用面積,還給當地民眾一個乾淨的土地。
環保局呼籲,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倘若查獲違法屬實,將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而且須負起清除隨意棄置之廢棄物責任。環保局也籲請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或其他不法情事時,請立即撥打0800-066666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