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灣新冠肺炎境外確診病例連日暴增,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大幅限制入出境管理規定,以杜絕感染來源,引發各界議論。高思博依法論法,認為旅遊禁令的正當性和比例均屬適宜,但特別條例第七條的明確性不足,建議政府應再將相關條文敘述清楚,方能避免違憲的爭議。
(圖說)高思博(右)在個人臉書直播中指出,北部一名高中生於一月間與家人到希臘旅遊,三月初回國後確診;中央指揮中心聽取地方政府意見,規定未來學生不宜出國旅遊。高思博認為有違憲之虞,應由總統宣布緊急命令解決法源爭議。(記者鄭德政攝)
高思博在個人臉書直播中指出,最近頻繁出現的境外移入確診中,有一例是北部一名高中學生,於一月間與家人到希臘旅遊長達月餘,以至於感染,地方政府因而建議應該規定高中以下師生應以課業為重,未來不宜再出國旅遊,加重防疫的負擔,中央指揮中心從善如流,立即宣布。
目前仍在大學教授法律課程的高思博說,中央的這項防疫新措施依據是來自紓困條例第七條:根據疫情需要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他個人也覺得從防疫角度來看很有必要,但從法律角度觀察卻有問題。
按照紓困條例的立法意旨,第七條規定應屬於授權指揮中心處理疫情,但對於人民依照憲法所擁有的遷徙等基本人權和自由,需要實施限制時,仍須有法律明定,大法官已有相關的解釋令。
他表示,面對疫情,人力與物資要超前部署,法規當然也需要超前部署。這時候總統更需要勇於承擔,宣布緊急命令,相信朝野都會全力支持,解決相關作法在法源上的問題,同時提升我們防疫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