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百貨齊掃街 環境整潔靠大家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為維護市容清潔,臺南市政府依據「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公告,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級市場及百貨公司,對其營業場所所在地或停車場,其四周二公尺以內之巷道應負環境清潔責任,109年度迄今已抽查1,151家次店家周遭環境,發現24處嚴重髒亂,環保局巡查人員現場已要求立即改善,並通知總公司督管。

(圖說)依規定,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級市場及百貨公司,對其營業場所所在地或停車場,其四周二公尺以內之巷道應負環境清潔責任。(記者鄭德政攝)1
市長黃偉哲呼籲,維護環境人人有責,超商、超市及百貨公司等店家,平時常聚集大量人潮,周遭巷道常遭顧客丟棄垃圾或煙蒂,變成髒亂熱區,請民眾應發揮公德心,勿將手邊垃圾及煙蒂隨意丟棄,一個乾淨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來維護。

(圖說)109年度迄今,環保局已抽查1,151家次店家周遭環境,發現24處嚴重髒亂,環保局巡查人員現場已要求立即改善,並通知總公司督管。(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一步說明,環保局108年度亂丟垃圾及煙蒂總計告發處分1,337件,近期將會連同廢棄口罩一起加強稽查,另請各店家負起企業責任,主動維護周遭街道環境,市民如發現超商(市)或百貨周遭道路髒亂,亦可通知店家清理,一同維護南市市容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