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升溫 4月1日環保新措施暫緩實施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原訂今(109)年4月1日起「有店面之餐飲業」應提供環保餐具予現場食用之消費者「選擇」使用的環保新措施,隨著全台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逐漸升溫,在獲取各方意見並審慎考量後,本項環保新措施暫緩實施,鼓勵市民自備餐具做好餐飲衛生管理。

(圖說)臺南市環保局原訂今年4月1日起「有店面之餐飲業」應提供環保餐具供消費者使用的環保新措施,4月1日起暫緩實施。(記者鄭德政攝)
市長黃偉哲說,南市以在地小吃聞名,假日遊客量更是居高不下,為減少一次性產品廢棄量,才依法進行本次提供環保餐具的環保新措施。但近來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全台發酵,業者反應消費者在使用上存有疑慮,故經審慎考量後先暫緩實施本項環保新措施,俟疫情緩和後,再重新檢討制定合宜的實施日期。
環保局長謝世傑進一步說明,雖然本項環保新措施暫緩實施,但有店面之餐飲業者,仍需遵循行政院環保署「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規定,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杯、碗、盤、碟、餐盒及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塑膠內盤),以免違規受罰。同時,呼籲市民朋友外出用餐自備餐具,做好自身餐飲衛生管理。
環保局特別提醒政府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量販店業自109年5月1日起),係屬上開公告規定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盛裝食物之內盤、筷、湯匙、刀、叉及攪拌棒等)之列管範疇,如為防疫需要欲使用免洗餐具,應檢具申請書報請該局同意後,始得於一定期間暫時提供一次性非塑膠類免洗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