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衛生局於109年2月27日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特別條例)」之規定,針對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民眾,分別從重裁處20萬至100萬元或10萬至100萬元罰鍰。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市民「自律就是自由」,請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讀懂全球疫情(死亡人數攀升) 、保護同胞,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宅在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重罰。
衛生局統計至109年4月6日止,共開罰34人。依情節輕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者計14人、10萬元罰鍰者計16人、15萬元罰鍰者計2人、20萬元罰鍰者計2人。另有7件辦理裁處中。
市府為堅守防疫作為及執法的決心,針對應該遵守居家檢疫規定的潘姓市民,3月20至27日每日夜間至住所外500公尺處跑步,及至便利商店購物致防疫出現破口之情節,鑒於個人的行為造成社區傳染風險提高,影響防疫措施之推動,會以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予以重罰。
市長黃偉哲再次提醒市民朋友,特別條例真的罰很大,違反「居家檢疫」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之規定,處新臺幣10至100萬元罰鍰;違反「居家隔離」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20至100萬元罰鍰,防疫當前絕不寬貸。
衛生局長陳怡懇切提醒居家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有問題可以撥打臺南市防疫專線06-2880180或安心卡中相關專線。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特別條例從重裁罰,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網瀏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相關資訊(https://health.taina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