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近日最令社會大眾議論的應是鐵路警察被殺致死案,嫌犯一審判無罪,可以50萬元交保等報導,判決結果引起社會譁然,讓許多人難以接受,且因嫌犯經精神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讓社會大眾再次好奇,「思覺失調症」是什麼疾病?
思覺失調症(Schizophrenia)過去被稱為「精神分裂症」,因容易造成誤解與污名,2014年才由衛福部、台灣精神醫學會與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共同推動正名。根據2019年衛福部統計資料,思覺失調症患者就醫人數約15萬人,男女比例各半,男性發病年齡較早,半數以上患者30歲以前發病。思覺失調症顧名思義為思考與知覺功能異常的腦部疾病,是一群具特徵性病癥及症狀(正性症狀及負性症狀)的混合體。正性症狀,如:情緒激動、妄想(錯誤信念但深信不疑,如:被害妄想、關係妄想)、幻覺(感知到不存在的感官感受,如:聽幻覺)、語無倫次、混亂行為、缺乏現實感…,另外還包括負性症狀,如:個人衛生差、自理能力退化、表情淡漠、言語貧乏、社交退縮等。
(圖說)關懷訪視員陪伴思覺失調症個案回診,與醫師討論用藥。(記者鄭德政攝)
思覺失調症是屬於大腦的疾病,是一種慢性病,可能的病因很多,是多個因素共同造成的結果,包括生理、心理及社會環境等因素。當給予適當藥物治療後,大部分的病人症狀都可得到改善,約1-2成的病人可恢復到完全看不出來有思覺失調症,約4-5成的病人可能時而穩定時而不穩,反覆住院,另外2-3成的病人因缺乏病識感及沒有良好的家庭及社會支持,導致病情退化,較難回歸社會。
思覺失調症患者有時會因疾病的關係,會活在自己堅信不移的妄想世界而脫離現實,甚至缺乏病識感,常會認為自己沒生病,因此要如何讓他們順利就醫及接受精神復健是很大的挑戰。周遭的親友協助其病情穩定是重要的,要注意病人是否規則就醫、藥物是否有依照醫囑服用、會不會因為藥物副作用就自行停藥等。精神疾病通常透過藥物的協助可以大大改善症狀,及早就醫能夠減緩病人受到症狀干擾的程度,也會大幅提升藥物治療的效果,病情得以維持穩定。當思覺失調症患者違背醫師指示而停止服藥時,復發的機會便會倍增。正因如此,患者在感覺比較穩定後繼續服用醫師開列的藥物是非常重要的。當患者及家人對所服用的藥物有任何疑問,便應向主治醫師提出及共同討論。
家人的理解、支持及陪伴是非常重要的力量,如:陪伴定期回診、提醒定時服藥、陪伴聊天傾吐苦水及煩惱、關心生活狀況、適當陪伴參與戶外活動及運動等,這些方式都很好。站在思覺失調症患者的角度,很需要有人願意與他們做朋友,同理他們生病的心情,進而關懷接納,讓他們願意出來就醫,朝向復健,而絕不是排斥及歧視這些病人,畢竟沒有人願意自己罹患精神疾病。而持續接受治療的病人就如同我們的鄰居或親友一般,是穩定的、是友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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