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疑因內輪差擦撞,台南混凝土車拐彎輾死女騎士!」本月5日下午於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與府前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初步研判,大車內輪差的死角應為事故發生原因之一,車鑑會表示,從車禍事故鑑定中,發現絕大多數駕駛人因缺乏防禦駕駛的觀念,未能提早一步做出相對正確的判斷,交通局提醒民眾在駕駛汽車或騎乘機車行經路口時,切記「慢看停」三要訣,才能確保自身的行車安全。
(圖說)車鑑會教導民眾如何防禦駕駛。(記者鄭德政攝)
根據交通部統計資料,108年間全國每十萬輛機動車輛死亡率(人/十萬輛)中,大客車為6.01人、大貨車為17.50人、小客車為2.72人、小貨車6.21人、機車為12.11人。顯見有「視覺死角」的大型車及「肉包鐵」的機車,相對於其他車種,發生事故時,所造成傷亡情形遠高於其他車種。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市長黃偉哲主持台南市道安會報上指示,因為大型車的車體構造易產生「視覺死角」,且轉彎時會產生較大的「內輪差」,機車或行人在行進與轉彎時,要有「防禦駕駛」的觀念,應儘可能遠離大型車,減少與大型車併行的機會,同時也指示利用各種管道,向各族群加強「防禦駕駛」觀念的重要性。
(圖說)車鑑會教導防禦駕駛的要領。(記者鄭德政攝)
車鑑會主任委員謝昇毅表示,從車鑑會承辦車禍肇事鑑定案件中發現,依現在的交通環境,用路人除要有時時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的基本觀念外,更重要的是要以「防禦駕駛」方式,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即「安全駕駛」+「防禦駕駛」=回家的路。
「防禦駕駛」就是要能在險惡條件或其他用路人犯錯時,要能夠預見危險狀況,來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依據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宗修研究發現,在行車或步行時「顯露自己」、「保持緩衝空間」及「預想他人動作」,是「防禦駕駛」基本原則。
「顯露自己」:夜間行駛要開亮頭燈、變換車道或轉彎時要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行進間要避開他車的死角及適時使用喇叭,而行人也應該穿著色彩鮮豔衣服。
「保持緩衝空間」:車輛遇到突發狀況之總煞停距離是反應距離再加上車輛的制動距離,所以在行車用路時,應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確保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預想他人動作」:行經路口要注意有無車輛要轉向,轉向時也要以擺頭方式避開A柱的死角,以防與後方欲直行的人車發生碰撞,也不要硬闖黃燈尾,因為對方可能也有可能搶快進入路口。
車鑑會再次提醒民眾要有危險意識,透過覺察及預測可能發生意外之情境,更需要採取必要措施以迴避潛在危險的發生,切勿把自己的風險交付別人的手中,就能行車平安、永保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