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內「楊家古厝」暫定古蹟 文資處說明緊急維護措施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有關大內「楊家古厝」保存事宜,近日受到地方民眾關注,文資處提出五點說明。
文資處說明如下:
一、受理民眾提報,依法辦理審查程序:該處於今(109)年4月27日受理民眾提報大內「楊長利公厝」為文化資產,爰安排於5月27日由專案小組進行現場勘查,小組委員咸認該建物之木構、材料、工法與裝飾相當有特色,並見證楊家於大內聚落發展歷史,爰作成列冊追蹤之決定。

(圖說)大內「楊家古厝」因0206地震造成屋架嚴重傾斜。(記者鄭德政攝)
二、屋況不佳,文資處主動輔導並提供專業諮詢:楊家古厝因0206美濃地震造成屋架嚴重傾斜、屋瓦崩落,建築保存狀況不佳,部分所有權人計畫拆除正廳之屋面、梁柱,更換為鐵皮屋頂,目前祖先牌位已遷出,現場亦可見備妥之鋼材。該處自5月以來多次與楊家部分所有權人溝通,並協同專家至現場評估,以在不影響原有建築風貌情況下,提供緊急加固支撐的建議。

(圖說)現場仍保留的旗桿座,見證楊家曾為清代明經進士的歷史。(記者鄭德政攝)
三、因進入審議程序而為暫定古蹟:考量楊家古厝建物結構堪虞,該處也緊急安排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委員於6月19日至現場勘查,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進入審議程序者為暫定古蹟,暫定古蹟視同古蹟,不得任意毀損拆除。
四、經委員評估狀態緊急,應進行必要之措施:審議會委員現勘後,即當場與出席之所有權人等就緊急保護維護措施進行討論,並建議應先進行加固支撐及屋面保護,避免建築有倒塌之虞,讓楊家能安心使用原有祭祀空間,後續本處將輔導所有權人申請私有古蹟及歷史建築經費補助。
五、安排說明會,爭取溝通空間:楊家古厝土地所有權人多達百人,據瞭解,所有權人針對楊家古厝被提報為文化資產一事意見分歧,因此本處將擇期安排說明會,對楊家古厝所有權人說明接下來之文化資產審議程序、建物本體和定著土地範圍,以及《文化資產保存法》中關於所有權人之相關權利與義務等規定,以確保民眾能夠充分瞭解,俾利在審議程序進行前,所有權人之間有足夠時間討論溝通、凝聚共識。
楊家古厝目前具有暫定古蹟身分,於法律上有其保全,免有被拆除破壞之虞,文資處將持續輔導、提供必要之協助,之後將由古蹟審議會審議決定是否具有文化資產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