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拚治安 義警保障誰來守護? 林美燕、黃麗招議員籲調高保費預算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今年一月台南市一名義警值班簽到出勤後,突身體不適,送醫後不治,後續家屬申請警察局福利團體壽險理賠時,保險公司認定屬非因公意外身故,無法以2,302,000元作為保險賠償金,故以「身故失能」項次僅賠償40,000元。台南市議員林美燕與黃麗招、安平義警分隊副分隊長周明財與幹事林進成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認為義警及民防義務協助拼治安,但保險保障範圍卻「太狹隘」,且保險金額給付金額逐年減少,要求警察局檢討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調高保費預算,讓保險保障範圍擴大,才能真正為這些志願服務的善心天使做好保障與守護。

(圖說)市議員林美燕(左)與黃麗招(右)6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認為義警及民防義務協助拼治安,但保險保障範圍卻「太狹隘」,要求警察局調高保費預算,保護這些志願服務的善心天使們。(記者鄭德政攝)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09年度義警及民防運作期間守望相助隊人員1年期福利團體壽險被保險人數為8359人,總價新臺幣334萬3,600元整,其中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四項包含:「傷病住院每日津貼給付400元」、「身故失能保險金40,000元」、「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260,000元」及「因公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2,302,000元」。
林美燕議員表示,109年的保單中,保險公司對於「因公意外」認定不同,保險公司強調要有「意外發生」,因而造成項目及理賠金額的認定上會影響與落差。除此之外,議員也發現,從民國100年起,每年保費皆每人400元,但理賠金額最高曾到四百萬元,之後又逐年降低到二百萬元,黃麗招議員認為,保險費是必須每年檢視做調整,否則就會導致理賠逐年縮水的情形發生。
議員們表示,義警及民防時常幫忙員警,協助守望和巡邏勤務、維持集會活動秩序,同時也承擔發生意外的高風險,當然是希望不管是義警、民防、巡守隊及義交等隊員,每次出勤都是平平安安,但更希望對於他們的保障能未雨綢繆。議員們希望趕在明年度(110年)編列預算前,要求警察局針對保費預算、給付項目及給付金額調整,將項目增加,並從寬認定因公執勤身故失能保障金,附加更多項目才能擁有更全面的保障,以提高發生意外時死亡與失能保障。
警察局保安科專員洪榮澤表示,詢問各保險公司全國都沒有「因公身故失能保險金」項目產品,如欲「因公身故失能保險金」,就須回歸一般壽險保障,所需經費預算達千萬元以上,今年編列預算時,將參考地方意見研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