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稽查公車場站 嚴格執行市府防疫措施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政府自8月17日開始,正式公告「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並訂定相關罰則,其中大眾運輸場站及車廂屬於受規範之場所,交通局近日派員至南市11處公車場站、轉運站等稽查業者防疫工作執行情形、及各主要轉運場站稽查公車內乘客戴口罩狀況,確保業者、乘客皆有遵守防疫規定。

(圖說)臺南市政府自8月17日開始,正式公告「8大類場所」應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並訂定相關罰則,交通局近日派員至南市11處公車場站、轉運站等稽查業者防疫工作執行情形,民眾配合情況良好。(記者鄭德政攝)
為維護台南市民生命安全,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交通局,對大眾運輸場站的防疫工作應更加重視。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由於公車場站與車廂內人潮眾多且流動頻繁,乘車過程必然會密集接觸不特定對象,乘客常在匆忙趕車時,就會忘記要戴上口罩而曝露於感染風險中。

(圖說)本次稽查重點包含場站大門口、公告欄是否張貼防疫措施公告、遇有未戴口罩者是否有適時提醒勸導。(記者鄭德政攝)
本次稽查重點包含場站大門口、公告欄是否張貼防疫措施公告、遇有未戴口罩者是否有適時提醒勸導。希望透過稽查方式提醒客運業者協助宣導共同防疫,並呼籲乘客候車、乘車時應主動配戴口罩,遇有勸導時請民眾配合,避免遭受裁罰。
公共運輸處長吳俁之表示,目前稽查客運業者及乘客時,尚未發現違規或不配合之狀況,未來公共運輸處將不定時派員稽查,遇到違反規定不配合的民眾,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移送衛生機關處以新台幣3,000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罰鍰,請民眾搭車時務必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