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交通違規處罰只是手段,最終目的仍在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持續透過宣導活動,深入不同年齡層和地區,藉由生活中實際案例及輕鬆活潑互動方式,將生硬的交通法規轉化成實用交通常識,寓教於樂中喚起民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違規停車、超速、闖紅燈、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不遵守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定等,是台南市5大違規態樣,市長黃偉哲在台南市道安會報多次指示,有關民眾對於相關交通法規認知及安全行車觀念仍需加強宣導,尤其是民眾常見交通認知上的誤解及盲點,應加以釐清與說明。
(圖說)交通局副局長熊萬銀(右)和交通裁決中心主任何梅錦(左)列出裁決中心彙整市民常見十大違規樣態,呼籲市民注意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記者鄭德政攝)
裁決中心主任何梅錦指出,統計今(109)年1至7月該中心管轄前10大違規總件數約65萬件,其中,違規停車178,450件,約占27%、一般道路超速154,504件,約占24%、闖紅燈92,450件,約占14%、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60,959件,約占9%、高快速公路超速或不遵守管制規定42,295件,約占7%等為市民前5大交通違規事項。
(圖說)紅(黃)線內外道路(含水溝)範圍不可停車。(記者鄭德政攝)
何梅錦主任提醒,常被誤解的「紅(黃)線違規停車」,無論紅(黃)線內外道路(包含水溝)範圍,都算違規停車;「闖紅燈」不僅限於紅燈時穿越路口,而是無論左轉、直行、迴轉或車身已伸入入口範圍,或車身已超過停止線而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車輛停在斑馬線上等,都算是闖紅燈的行為;又轉彎及變換車道時依規定應全程使用方向燈,才能警示其他用路人,符合「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此外,為遏止酒駕悲劇一再上演,酒精鎖新制已在今年3月1日開始實行,汽機車駕駛人若因酒駕遭吊銷駕照,須先自付費用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才能重新考領駕照,且考驗合格後於1年內僅能使用安裝酒精鎖之車輛。
受限的駕駛人如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酒精鎖車輛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他人代為解酒精鎖者,亦會處罰代解鎖者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民眾,違規停車、超速、闖紅燈、不依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不遵守高快速公路管制規定及酒駕皆是常見的交通違規,除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也是警察機關取締重點。違規遭處罰事小,若自己或他人受到傷害,可能導致無法彌補的終生遺憾。裁決中心希望透過持續宣導活動讓民眾對交通法規能正確瞭解,養成知法守法習慣,避免讓自己身處交通事故及荷包失血的風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