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醉』大惡極 南警赴轄區餐飲業宣導「酒後不開車」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向來為社會大眾矚目,駕駛人酒後駕車的刑責雖立法院在去(108)年3月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加重酒駕處罰規定,並在去年7月1日上路,但仍有不少駕駛抱著僥倖心態,最終釀成憾事,9月13日晚間南市又有駕駛人忽略酒後駕車嚴重性,在永康區台39線路口釀成一死一重傷兩輕傷,發生酒駕波及無辜第三者造成死亡悲痛案件,爰此,市警局除立即規劃全面性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外,更於執法首(14)日夜間,由交通大隊長翁誌宏及第六分局共同前往轄區餐飲場所發放宣傳單與民互動,利用「你若酒駕 老婆改嫁」、「酒後開車 死神上車」等標語加強民眾印象,提醒民眾「酒後駕車」的嚴重後果,更宣導酒後改搭計程車、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回家,或與同桌友人約定「指定駕駛」,以及多多運用「代叫計程車」等觀念,藉此展現該局對於酒駕零容忍的決心。

(圖說)市警局規劃全面性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勤務首日夜間,由交通大隊長翁誌宏(中)及第六分局員警前往轄區餐飲場所發放宣傳單,利用「你若酒駕 老婆改嫁」、「酒後開車 死神上車」等標語加強民眾印象,提醒民眾「酒後駕車」嚴重後果。(記者鄭德政攝)
交通警察大隊長翁誌宏更呼籲各位駕駛朋友,在酒精濃度催化下,人體對於路上臨時路況的反應力及判斷力下降,故酒後駕車往往成為道路上隱形殺手,而各位駕駛朋友應嚴格約束自身行為,存有「酒後不開車」的自覺,並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指定駕駛」及「代叫計程車」等服務,全民共同防制酒後駕車,相互提醒成為一個負責任及保護其他用路人的「醉後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