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針對學甲爐碴案,質疑南市府曲解法令,誤導檢察官,質疑包庇與台南市長黃偉哲關係密切的業者。對此,台南市環保局表示,工業用地可否使用爐碴產品,請陳立委看清楚工業局的法令。經濟部工業局公文提及,爐碴產品不可做工程填地材料也不得使用於農業用地,但並非不得使用於工業用地,請看清楚工業局的法令。
(圖說)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左)於9月26日到學甲現勘興業段等多筆工業土地,使用XRF初篩認定重金屬含量超過管制標準甚多。(記者鄭德政攝)
環保局表示,依經濟部公告用途,原可作為工程填地材料,之後修正相關規範。自民國100年2月之後,不可做工程填地材料,也不得使用於農業用地,但可作為機場、道路、人行道、貨櫃場或停車場之鋪面工程基底層級配粒料原料。
環保局指出,從經濟部的公告可以得知,爐碴產品只要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的相關使用規定,即合於法令規定,並非不得使用於工業用地。
又說,爐碴再利用的用途及管理方式是否符合規定,均是中央機關制定法令規定,地方政府據以執行。環保局慎重起見,多次函請經濟部工業局釋示,南市府函復南市議會的公文,也強調將由經濟部認定後再依法辦理,並無曲解法令。
環保局說,陳立委關心學甲區的工業區,其部份用地使用爐碴產品為既成事實,然而使用時間點及用途的適法性仍有疑慮,目前環保局配合司法調查及相關權責單位釐清,一旦確認有違法或污染情事,環保局當依法要求限期清理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辦理。
環保局說,陳立委於9月26日到學甲現勘興業段等多筆工業土地,使用XRF初篩認定重金屬含量超過管制標準甚多。不過,環保局也於同一日前往採樣,共採集7個爐碴產品,經毒性特性溶出試驗(TCLP),重金屬及pH值結果均未超標。
環保局重申,不論對象為何絕不坦護,該局已將學甲爐碴案相關資料,主動函送南檢調查,如查獲不法一律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