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嚴格要求8米以上路口孔蓋抗滑值需達標 強化騎士交通安全性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針對被喻為「道路殺手」的人手孔蓋,嚴重影響民眾騎行安全,市長黃偉哲要求務必檢討改善孔蓋安全問題。在工務局嚴格要求管線單位針對8米以上路口,所有路面上孔蓋抗滑值皆需符合50BPN規定,經調查統計,需改善的人手孔蓋數量約2萬5仟個孔蓋,總經費約12億元;市府預計以3年為目標督導管線單位,期望逐步達標。

(圖說)市府工務局嚴格要求管線單位針對8米以上路口,所有路面上孔蓋抗滑值皆需符合50BPN規定,確保民眾騎行安全。(記者鄭德政攝)
市府積極推動路平專案,每年編列數十億元經費維護道路平坦舒適外,更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其中路面上孔蓋容易打滑,造成騎士生命威脅狀況,工務局自109年1月起要求各管線單位,面積大於900平方公分的新設孔蓋,或路平專案、市道及大區道路面改善工程,無法配合下地之孔蓋抗滑值皆需大於等於50BPN;至目前為止已改善328個孔蓋。

(圖說)工務局自109年1月起要求各管線單位,面積大於900平方公分的新設孔蓋,或路平專案、市道及大區道路面改善工程,無法配合下地之孔蓋抗滑值皆需大於等於50BPN;至目前為止已改善328個孔蓋。(記者鄭德政攝)
為徹底執行孔蓋達到抗滑值大於50BPN的安全係數,工務局要求各管線單位針對8米以上路口面積大於900平方公分之孔蓋,如實調查需改善之孔蓋數量,自110年起預計以3年為目標,並每季辦理滾動式列管檢討,將需改善孔蓋之抗滑值逐步提昇至50BPN以上。
工務局表示,為更強化道路平坦舒適度及安全性,除要求提昇孔蓋的抗滑值外,8米以上路口如抗滑值無法改善至50BPN以上者一律要求下地。另執行路平專案的道路也要求各管線單位原則必須孔蓋下地,待日後依需求再以人手孔新工法規定提升至路面;這項措施除縮短施作工期外,道路滾壓及拉平可更確實,以達到提升路面品質及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