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明年起全台所有豬肉及其他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豬肉製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台南市長黃偉哲今(26)日上午前往中西區保安市場食品原產地標示示範區視察,肯定攤商主動標示食品來源,讓源頭、市場、餐桌三方都能自由選、安心吃。
(圖說)台南市長黃偉哲(中)今日上午由衛生局長許以霖(右)陪同,前往中西區保安市場食品原產地標示示範區視察,肯定攤商主動標示食品來源。(記者鄭德政攝)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是美食之都,食品安全一直是市府重視的議題,再過一個多月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就要進口,所以今天特地來看市場的因應狀況,最關健就是商品要做源頭標示,源頭標示如果能夠做的好,消費者自然能夠選擇最好的產品,如果標示都不能清楚的話,消費者自然就無從選擇。
(圖說)台南市長黃偉哲(右)到豬肉攤巡視,業者均明白標示產地是台灣。(記者鄭德政攝)
台南市政府這邊也會加強查驗人員人力及設備,甚至不用等到明年1月1日,下個月開始人員陸續到位後,市府就會加強抽檢頻率及數量,一定會讓消費者覺得說,台南的確是有在對豬肉來源做抽檢,民眾可以相信市政府對品質的把關。
為因應萊豬進口,豬肉產地須標示的新法規上路,台南市政府9月起即積極輔導業者,落實豬肉原產地標示,為避免攤商不知如何標示或未標示而受罰,更選定具現代化設備的「新傳統市場」保安公有零售市場作為標示示範區。
(圖說)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民眾可到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店家採購肉品,既衛生又有保障。(記者鄭德政攝)
衛生局提醒業者,明(110)年新規定正式施行後,未依規定標示者,依食安法第4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者,按同法第45條規定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將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服務專線: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