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偵辦某口罩國家隊廠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外私自設立地下口罩工廠,對外販售牟利,公司劉姓負責人等人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台南市衛生局今天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一案不二罰,得等司法程序走完後才會根據結果依法裁處。
為防止實名制口罩摻雜非法產線生產的口罩流入市面販售,市長黃偉哲指示經發局、消保官及衛生局前往南市口罩工廠、賣場等場所進行稽查。
台南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某不法集團在臺南市歸仁及仁德區秘設地下口罩工廠,自製醫療用口罩,裝入合法廠商盒內販售牟利。立即分案由檢察官粟威穆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南機站)偵辦。
(圖說)台南地檢署總計發動3波搜索行動,共計搜索7處,傳訊15人,並於該地下工廠、堆放成品之貨櫃及幕後公司內,扣得約320箱口罩成品、半成品總計約60萬片。(台南地檢署提供)
本案經1個半月之蒐證,於民國109年11月17日針對該地下工廠發動第1波搜索及傳訊行動,調查後發現,該地下工廠乃是位於台南市永康區口罩國家隊廠商台灣精碳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外私自設立,因該廠商先前即於永康廠區內非法製造醫療用口罩為該署查獲,本案承辦檢察官乃指揮南機站於11月25日及11月30日發動第2、3波搜索及傳訊,總計3波行動共計搜索7處,傳訊15人,並於該地下工廠、堆放成品之貨櫃及幕後公司內,扣得約320箱口罩成品、半成品(每箱40盒,每盒50片,總計約60萬片),及位於地下工廠之生產線共3線機具。
(圖說)台南地檢署在該地下工廠之生產線查扣3線機具。(台南地檢署提供)
經調查結果發現,該集團係自109年9月起,以自創之「TWGIA台灣隊長」、「TWGIA」(兒童口罩),或「台灣精○有限公司」之外盒,包裝以來路不明之熔噴布、不織布等原料製成之口罩,部分並打上MD鋼印;復於自創之外盒虛偽標記「CNS14774」標章,或精○公司之衛福部核准字號,使消費者誤認已符合醫療級口罩標準,且獲衛福部許可製作。其後自行兜售,或由貨運業者交付買家後再轉售藥局,或以網路平台販售,部分甚至已流入育幼院。經初步清查,該集團已賣出400萬片以上口罩,被詐金額逾新臺幣1700萬元。
(圖說)為防止實名制口罩摻雜非法產線生產的口罩流入市面販售,市長黃偉哲指示經發局、消保官及衛生局前往南市口罩工廠、賣場等場所進行稽查。(記者鄭德政攝)
本案經檢察官訊問涉案之7名被告及5位證人後,以其中被告即「台灣精○」公司負責人劉男、地下工廠員工林男、黃男與胡女4人有串滅證,及反覆實施詐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該署將陸續清查口罩流向,以確保防疫安全。
經發局長陳凱凌表示,未來市府會嚴加不定期查核,並對轄內醫療口罩製造業者加強宣導,如有異動請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違法者嚴懲不貸,全力守護市民的健康及消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