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台南市第六分局灣裡派出所楊姓警員,昨晚與友人餐敘飲酒後,騎私人機車返回南區住處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酒駕一事因而曝光,遭處理員警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六分局獲悉後,立即開會依相關懲處規定,除報局擬予楊員記一大過及調整服務地區之懲處,另追究相關考監責任。
(圖說)楊姓警員昨晚19時30分勤餘時間,前往永康區訪友餐敘,禁不住友人盛情邀請而飲酒助興,21時餐敘結束後,自行騎機車欲返回南區住處,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追撞前方自小客車,經實施酒測並製作筆錄後,警方將楊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南市警局提供)
楊姓警員昨晚19時30分勤餘時間,前往永康區訪友餐敘,禁不住友人盛情邀請而飲酒助興,惟21時餐敘結束後,楊員卻心懷僥倖心態,仍自行騎機車欲返回南區住處,行經東區中華東路一段,追撞前方自小客車,雙方均未受傷,經車主打110報案後,由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派員處理,實施酒測並製作雙方筆錄後,將楊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市警六分局分局長陳錦文表示,楊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做了最壞的示範。分局雖一再告誡員警勿酒後駕車,但仍有少數投機員警心存僥倖心態,結果往往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每位員警能由別人身上記取教訓,不要再以身試法,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