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安檢查」結束 南市勞工局算「總帳」 將開罰262萬元 違反勞基法餐飲業排名第一 違反職安法營造業開罰最多

〔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每年歲末年終及新春開工之際,事業單位開始實施歲修作業、清理或趕工,致臨時性、動態性及加班作業增加,或因連假後開工易疏忽作業安全,易釀職災及超時加班,南市勞工局職安健康處與中央勞動部同步啟動「春安檢查」計畫,期間自1月18日至2月26日,為期40天,春安檢查執行期間已結束,勞工局於今日對外發布春安檢查總執行成果,總計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條件檢查1,215場次,違規593項,預計將開罰262萬元,期盼牛年開春,為勞工「哞」勞權、「哞」安全、「顧」健康。

(圖說)勞工局進行營建工地春安檢查。(記者鄭德政攝)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春安檢查工作已結束,但守護勞工權益及職場安全工作仍會持續進行,除持續透過檢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相關法令外,勞工局針對本次春安檢查結果進行統計分析,並將因應常見違法情形規劃後續宣導及輔導重點,協助事業單位改善,降低違法情事發生。
經統計分析,本次春安檢查於職業安全衛生檢查部分,八大工業區總計檢查1,013場次,發現519項缺失,停工5處,預計將開罰113萬元。其中以營造業開罰50萬元最多;如以檢查場次及違規事項分析,以製造業檢查場次482場次及違規事項264項最多。

(圖說)堆高機、固定式起重機未定期實施檢查是春安檢查重點項目。(記者鄭德政攝)
進一步分析,營造業計檢查251場次,違規事項計有119項,停工5件,將依法開罰50萬元。停工5件中,即有4件是因高度1.5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未設置使勞工安全上下之設備,另其他違規樣態包括對營繕工程作業人員,未提供適當安全帽、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場所作業時,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等。另本市八大工業區轄區最多之製造業,總計檢查482場次,發現缺失計264項,將依法開罰18萬元,違規樣態包括堆高機、固定式起重機未定期實施檢查、未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電氣箱未加裝中隔板等。針對事業單位之特殊危害作業檢查(包含有機溶劑、粉塵、特定化學物質、缺氧/局限空間作業等)等職業衛生檢查計280場次,發現缺失136項,將依法開罰45萬元,其違規樣態包括未落實作業環境監測、未訂定局限空間作業危害防止計畫等。

(圖說)春安檢查針對事業單位之特殊危害作業如局限空間作業進行檢查。(記者鄭德政攝)
勞動條件檢查部分,總計檢查202場次,經查涉有違反法條者為74件次,預計將開罰149萬元,常見違法態樣以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為最多,另外,因適逢趕工及年度轉換之際,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超時加班以及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未休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雇主未依規定結算發給勞工等違反情事亦佔多數。另針對春安檢查重點行業別「國道客運、零售量販店、餐飲業及儲配運輸物流業」檢查情形進一步分析,以餐飲業檢查24家,查有違法13家,查有違法比例54.17%為最高;零售量販店業檢查35家,查有違法10家,查有違法比例28.57%次之;儲配運輸物流業共檢查28家,查有違法4家,查有違法比例14.29%為第三。
勞工局長王鑫基再次強調,營造業之職災死亡人數為全國各業職災之冠,勞動部已將今(110)年定為「營造業減災加強年」,南市營造建案逐年增加,因此除春安檢查將營造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今年一整年也將營造業列為檢查主軸,針對常見違規樣態,如墜落、滾落預防,強化宣導外,並加強工地動態稽查,並擴大與產、官、學各界合作,共同提升營造業職場安全,降低職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