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部分車主為追求速度、視覺酷炫及爆震音浪而改裝車輛動力及車輛燈號及排氣管;車輛不當改裝不僅影響交通安全、排氣管所產生噪音污染,特別在深夜時呼嘯的音量,影響市民休息甚劇。
(圖說)南市警方實施「車輛路邊安全攔檢聯合稽查」工作,對重機改(換)裝排氣管路邊攔查檢測。(記者鄭德政攝)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109年結合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及監理機關,利用夜間及假日期間於市區主要道路與山區旅遊路線,對於車輛改裝頭燈燈型或方向燈或尾燈燈色、裝設高音量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拆除後視鏡及排氣管(改裝、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等實施「車輛路邊安全攔檢聯合稽查」工作,實施聯合稽查工作達66場次,攔查取締車輛改裝設備、車體電系改裝357件、排氣管拆除消音器等共計850件。改(換)裝排氣管路邊攔查檢測446件、噪音不合格174件。另於勤務中攔查車輛改(換)裝排氣管產生噪音通報由環保署召回檢驗達1,971件。
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指出,車輛擅自改裝頭燈 (HID或LED光型)因未經監理機關檢驗,燈光照面及亮度,容易影響對向行車安全,變更方向燈燈色或間距,會讓其他用路人無法判別行車態樣。因此,利用夜間時段鎖定違規改裝車燈及排氣管噪音擾人之車輛,主動攔查檢驗,對於違規改裝車燈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及18條開罰。對於改(換)裝排氣管部分,則由環保機關依噪音管制規定,進行現場噪音檢測,測量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圖說)南市警察局除持續結合路檢專案勤務,針對改裝車輛、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路檢攔查外,並請環保機關利用新購置「噪音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於南市車輛噪音好發路段,全天候不間斷監測蒐證取締。(記者鄭德政攝)
南市警察局除持續結合路檢專案勤務,針對改裝車輛、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路檢攔查外,將請環保機關利用新購置「噪音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於南市車輛噪音好發路段,全天候不間斷監測蒐證過濾篩選可疑車輛,或由該局勤務人員於執行交通稽查時,攔查車輛改(換)裝排氣管疑似製造噪音,無儀器設備認定排氣管噪音檢測認定時;以照相或錄影方式蒐證後,通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噪音車輛檢舉網辦理召回檢驗。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不當改裝不僅會有交通安全問題,也會產生噪音污染,尤其深夜車行量較少時,不當改裝車輛加足油門產生巨大噪音更影響其他市民休息權益;希望駕駛在享受風馳電掣之際能有同理心,不超速、不違規、不擾寧、安全有保障,環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