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德政南市報導〕臺南市議會現正舉辦第3屆第8次臨時會,各項提案皆已審查完畢,將於19日進行三讀議案第二、三讀會。本次審議的市法規案中,由於「臺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對民生影響較鉅,為求慎重,議會18日在郭信良議長主持下,召開110年第1次政黨黨團協商會議,議員們充分發言後,決定該2案因尚有未臻完善之處,請市府先修正及提供資料,下次定期會再作討論。
(圖說)針對「臺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及「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對民生影響較鉅,為求慎重,市議會第3屆第8次臨時會18日在郭信良議長主持下,召開110年第1次政黨黨團協商會議,決議退回修正後再議。(記者鄭德政攝)
郭信良議長指出,這是第一次為討論自治條例草案而召開政黨黨團協商會議,可見議員們對這兩件自治條例案的重視。今日出席議員有李中岑、洪玉鳳、盧崑福、王家貞、蔡淑惠、李鎮國、林志展、呂維胤、李宗翰、鄭佳欣、周奕齊、林?乙、蔡秋蘭、杜素吟、曾信凱、吳禹寰、周麗津、吳通龍、林易瑩、Ingay Tali、陳怡珍及李啟維等議員。市府則由戴謙副市長率相關局處代表出席。
李宗翰議員提出「臺南市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得到多數議員認同,但由於此自治條例草案未處理到既有的畜牧場排放廢氣及廢水等擾民問題,且未訂有罰則,主席郭信良裁示,市府應召開跨局處會議,在不牴觸中央母法前提下,從嚴訂定罰則,並且要納入對現有畜牧場的管理,於下次定期會提出。
對於「臺南市公用天然氣申裝管理自治條例」,法規委員會審查意見為本案暫時擱置,請市府經發局比對此草案、公聽會建議修改部分、中央相關法規及「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範本」之修正內容,於下次定期會提出建議條文對照表,再由大會討論是否需制定此自治條例。今日協商會議通過依法規委員會審查意見辦理。